冯正虎就郑恩宠被打致函胡锦涛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

   您好。

   我是上海市民、留日回国的学者,现在已投身于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我编写《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189个案例》第1集以及《督察简报》每期都寄送您的办公室。刚出版的第十期《督察简报》寄上,也请您审阅。这期刊登了民生观察工作室网站及美国之音对我的采访:上海冯正虎的维权思考与实践。不知您是否赞成我主张的“护宪维权”?还是愿意接受主张革命的“维权抗暴”?

   这几天上海又发生了一起举世闻名但国内官方媒体尚未报道的事件:著名的郑恩宠律师遭受警察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的殴打,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这一事件正在检验“护宪维权”与“维权抗暴”哪一条道路在中国行得通。如果中国的宪法法律有权威,中共中央有决心与力量推行法治,维护中国法制的统一,支持民众压制地方权贵的违法作恶,那么“护宪维权”的道路就走得通,社会的和平转轨就可以实现,达到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有希望。否则,中国民众就会像地方官吏一样轻视法律,以非法的手段对付非法的压迫,以暴力对付暴力,中国社会就会盛行主张革命的“维权抗暴”。

   您认识陈良宇,一定也听闻与陈良宇帮派对抗的民间领衔人物郑恩宠。香港居民沈婷写的《谁引爆周正毅案》一书已经披露郑恩宠揭发周正毅、陈良宇帮派的许多故事。郑恩宠为了维护上海市民的利益,打了五百件维权官司,成了上海民众爱戴的大律师、上海维权的标志性人物,也由此得罪陈良宇帮派,被陷害坐牢三年,出狱后继续被囚禁于“家庭监狱”。照常理说,陈良宇、周正毅已经倒台,郑恩宠应该可以解放了。但是,郑恩宠仍然遭受迫害。当他出狱一年后所谓剥夺政治权利的紧箍咒刚解除,上海当局惧怕他自由,又让公安部门编造一个与他不相关的所谓他妻子的弟弟“租借”房子未纳税的案由定他一个新罪名:涉嫌偷税。为了继续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找到一个法律依据,开出传唤单也有一个名目,开一次传唤单可以限制12小时的人身自由。这样一起简单的案例竟然要已经审查6个月,开出20张传唤单,也就有进行了20次审讯,至今还没有结案。这种办案效率可以创上海吉尼斯纪录,简直把上海纳税人的钱搞着玩,这批警察应该下岗。这些警察明白自己整天在做这些极无聊的事,又迫于无法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压力,再也忍受不住法律的约束,放任自己违法的恶习,而那些警察雇用来社会闲散人员本来就没有守法的习惯,于是导致了2月16日、2月17日殴打郑恩宠律师的事件,致使上海当局受到国内外舆论的一致谴责。

   为什么如此不公正地对待郑恩宠,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甚至殴打他?其原因全世界都知道,您的办公室人员也会调查清楚。郑律师现在得罪的已不是陈良宇、周正毅,而是现在仍在位的韩正、刘云耕、吴志明,因为他指责他们与陈良宇是一伙的,并在不断揭露他们。其实,他们有什么问题,中纪委也清清楚楚,掌握的材料要远远比郑恩宠的多。他们今天在台上,明天突然消失,都在中央的安排之中。他们为什么要惧怕郑恩宠的说话?其实也很清楚,现在在位的官谁都怕与陈良宇有干系,而郑恩宠偏偏要讲这些真话,要把上海市民想说的话说出来,他们当然恨他、限制他说话。双方形成了对峙,他们越是迫害郑恩宠,郑恩宠越是不屈服、不断放话。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国家机器去限制郑恩宠的人身自由,其实也只是警察中的一部分——国家保卫部门的警察与一些受聘的社会闲散人员来保卫他们的利益,而上海的访民都站在郑恩宠一边,不断向中央上诉、并在上海的人大会议期间示威,要求韩正、刘云耕、吴志明下台。事实上,每次迫害都加大了郑恩宠律师的国际声望,而毁坏上海当局的声誉及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的权力威望。双方的斗争何时可以休战?应当坐下来和谈,以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

   2月16日警察与受聘的社会闲散人员四人施用暴力成功地非法限制了郑恩宠律师的人身自由。2月17日的传讯中郑恩宠律师又一次遭到漫骂与殴打,这些受聘的社会闲散人员又充分享受了滥用刑事司法权的快感。郑恩宠描述17日传唤审讯过程的殴打现场, “警方聘请的2个人中,其中有一个叫吴队长,警察让他们来审问我。吴队长用大巴掌打我,前后左右不停地殴打,基本上相隔5分钟, 用手拉我的鼻子,还猛拉我的左、右耳朵,还有像文化大革命那样按我的头,不停地扭动我的头。”这些受聘的社会闲散人员不是警察,他们有什么权力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谁私自授予他们可以滥用刑事司法权?私设公堂、殴打被传唤的公民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在上海比比皆是,是某些领导人对付上海访民的惯用手段。今天这种手段用到了著名的大律师身上,才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唤起了上海民众的公愤。

   这些日子上海市民纷纷前去郑恩宠家进行慰问,并谴责与追究殴打郑恩宠的凶手,要求上海当局依法行政。听到这个暴力事件的市民都会感到震惊,并联想自己今后的命运,如果这些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怎么办?由于地方上权贵霸道,无法无天,现在人们都有一种不安全的恐慌感觉,都会记住二战后马丁尼莫勒牧师在犹太人墓碑上写下的一段话,大意是:“当他们(法西斯德国纳粹党)追捕共产党时,我不是共产党,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当他们追捕犹太人时,我不是犹太人,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当他们追捕天主教徒时,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当他们要追捕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站出来了。”所以,民众势必形成一种维权互助的自我保护能力。现在地方权贵的这种违法犯罪的暴力手段已经不能吓住民众,反而会刺激民众的抵抗。每一个市民一旦听闻其他市民遭受暴力侵权事件发生,就会纷纷站起来,慰问受害者,谴责违法者,迫使地方当局追究违法犯罪者的责任。我们今天捍卫别人的权利,也就是为了明天的持续安宁,为了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郑恩宠虽然无官无钱,又被泼了一身污水,冤枉成了一位刑满释放分子,还戴了一顶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但是,他的在上海的气势要比他的对手还足,否则这么会搞得这些有官有位、一手遮天的人坐立不安,天天企图让他消声,连郑恩宠出门散步也如此惊慌失措。因为郑恩宠是依靠法律与正道、依靠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共中央以人为本的政治路线、依靠公众舆论的支持。今天这些警察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是惊慌失措的表现。郑恩宠很气愤,已经声明绝食抗议,但是我会去劝告郑恩宠律师不要继续绝食。绝食几天作为一种强烈的抗议方式是可以的,但不是抵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它可以激发弱者的同情心,但不会唤起残暴者的善心,违法的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去制止。我相信,他养好受伤的身体后,一定会拿起他擅长的法律武器去起诉这些违法的凶手,我愿意又一次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

   郑恩宠是上海成千上万访民心中的英雄,是建设上海和谐社会的关键人物。如何与他相处?也需要上海领导人的大勇大智。我在第7期《督察简报》上已提议过,“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在上海没有欠债,没有历史包袱,可以轻装上阵,把构建上海和谐社会的阻力转化为动力。他应当勇于负起责任,与上海维权上访民众直接对话,清理旧债,创建新政。他应当有魄力与上海维权标志性人物、真正的民意代表郑恩宠律师直接会谈,郑恩宠律师是揭露周正毅、陈良宇等贪官污吏奸商恶徒的功臣,与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的政治路线是保持一致的。现在,还在他家门口24小时站岗放哨、用种种借口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下下策,与其是说让郑恩宠麻烦,不如说上海当政者给自己制造麻烦,做减法。应当平反他的冤案,恢复他的律师资格,请他出任上海市人大代表,让他继续为构建上海和谐社会立新功。上海八百多个人大代表名额,让出一个给真正为人民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郑恩宠律师,绝对为上海的民主政治争光,向世界表明中国政治领导人的开明与大度。”

   但是,俞正声先生是否有魄力去解决上海的难题,就取决于他在上海的政坛上是否站住脚,政令是否能通畅地出“康办”?我在《督察简报》第8期发表的一文《改革中国人大体制从上海做起——对第十三届上海人大组成及改革的建议》中提议并论证了俞正声先生出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因为共产党执政的主要体现就是在政治上领导国家或地方,也就是共产党的党首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出任主要领导职位,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常识,也是执政的主要标记。就像您和吴邦国先生如果都不出任国家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让一个将要离休的普通党员去出任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领导人,怎样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民众又会如何猜想呢?令上海市民遗憾的是,俞正声先生未当选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也就在法理上没有成为上海市的最高领导人。而且,俞正声先生领导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全体委员都是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但一个也没有被选入人大常委委员,都没有成为上海市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我们希望中共中央支持俞正声的工作,让俞正声先生成为名正言顺的法理上的上海市最高领导人,保证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执政,出现一个清新的政治格局,真正贯彻中共十七大的政治路线,让上海市民对俞正声先生的新政也有所期盼。

   上述我的看法与提议,也是很多上海市民的心愿。他们都愿在我的这封信上签名,太多了,但签上五百万人在上海一千多万人口中还是少数,在中国13亿人口中更是少数,我就省略联署签名,节约大家的时间。但我会把这封信公开出来,让反对我的看法与提议的人签名,这肯定是极少数人,便于统计。

   敬请您重视上海市民的意愿,关注上海市民要求司法公正的呼声。

                     此致

       敬意

 

冯正虎

2008年2月20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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