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拒收案说明什么?法官不收诉状是一个表面现象,实质是旧权贵对新权力的抵抗。冯正虎与许多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都很熟悉,按法官的本意是不愿去犯不接收诉状之类的违法违纪,但来自于直接领导的压力,地方法院还习惯于听从地方领导,而不是法律,更不是中央领导。所以,这些法律一到实施日期,全国上下法院政府机关也不会马上乖乖地听从照办,需要一个转型时期。
关于保障公民诉权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政策意见也公布了,这些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意见就难以收回了。有了制度的保证,民众就可以要求制定法律的权力者兑现,也可以借尚方宝剑追究法院及法官的违法责任。偌大的中国靠习近平一个人能摆平方方面面的问题吗?习近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百姓是水,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要让法律得以实施,要让最高法院的规定、中央的意见得以贯彻执行,就要靠民众的压力,起诉当事人必须依法对法院及法官“斤斤计较”,像起诉人沈佩兰一样去法院以身护法,揭露法官违法违纪,依法逐级投诉,依法逐级起诉,一直走到最高法院,还可以向人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控诉。自立者,天助之。每一个人都这样坚定护法,法律就会有生命力。
公民权利不是靠哪位领导恩赐的,也不是一直坐在家里点点评评得来的,要靠自己的行动。若是一位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就应当运用自己最擅长的诉讼方式去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等一切合法的权益。若还称的上是一位维权律师,就更应该在自身遭受侵权时,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权,给民众一个好的示范,与其喋喋不休地谴责访民落后,还不如以身作则。
访民不迷信习近平,他们能迷信谁?访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与强势的地方官吏权贵博弈中,若没有习近平的讲话做靠山,若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他们能挺住吗?若是要迷信维权律师,那真的犯糊涂了。在目前中国律师一不听话就要取消执业证的司法体制中,司法是不会公正的,律师的作用很小。被剥夺执业证的律师实际上已沦落于访民,只不过心理上还没有适应而已。
郑恩宠的博讯博客主要是用来转载他人文章的,常会加上几句点评,点评中少不了重复对上海访民的指责,大家见多不怪了。但是,我觉得,郑律师说上海部分访民对维权律师加以排斥、打击,有点夸张其实,仅仅是很久前他与个别访民的恩怨而已。而且,据我所知,上海访民与维权律师的关系都很好,实际上这些弱势者根本没有权力与能力可以排斥、打击维权律师,而与维权律师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我与数百律师有关系,而且很大一部分维权律师都是我的朋友,大家对上海访民的评价是很高的。的确,上海访民是中国访民中有持久抗争力,有抱团取暖精神、见多识广的最大访民群体,作为整体来说,他们对于促进中国法治化是有贡献的,国内维权界的许多重大事件都有上海访民的身影,他们的牺牲与奉献也是很大的。
冯正虎
2015年5月31日
图一、上海访民的挂牌:一面习近平、一面王岐山
图二、沈佩兰(左二)等人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右三)
附录:郑恩宠在博讯博客2015年5月30日的博文《上海法院拒收案说明什么?》
郑恩宠点评:
上海法院在今年五一后,仍对一些公民起诉不登记立案说明什么?我认为民众对中央文件和法院文件以及领导人的讲话存在重大误解。
我已经向香港两个杂志投稿,若中稿的话,6月份可刊出。我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对全国访民案采取行政和司法两关门的措施,即使法院能立案也是驳回或裁定公民败诉。几十份中央级文件决定不接受越级上访,涉诉上访,被地方政府终极信访和重复上访。
对以习近平为首中共中央决定的本身对与错是一回事,若你认为是错的,可以批评或理性表示反对、抗议。若你认为习近平不是这个意思,地方在对抗习近平又是另一回事,那可能是公民个人对习近平针对访民措施理解。
至于部分法官的作为,你要认清法官为何这么做?现中国法官大批离职,不干了,法院听政府将访民案判输,访民一上访,政府就让点步,法官就怠工、罢工。看政府信访官员有多大本事解决社会矛盾?信访办和法院都是习近平依靠的对象,访民只好委屈了,但是部分访民还是迷信习近平,对社会其他人,尤其是对维权律师加以排斥、打击,正中了当局下怀,访民将永无翻身之日 。
转载来源:参与
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诉状对抗新法
日期:2015-05-31 来源:参与 作者:沈佩兰
(参与2015年5月31日讯)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和自称是领导的15号窗口蒋宇娟拒收起诉当事人沈佩兰六件行政案件的起诉状,抵制《中央全面 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拒不执行《行政诉讼法》,对抗法律。
2015年5月22日早上8:34,我进入闵行法院立案庭拿到007号排号单,按窗口提示音来到3号立案受理窗口,向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递 交了六件行政起诉状,起诉闵行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诉状。金婧随手拿起一件诉状,随便翻了翻扔回给我,随后提示我去15号窗口,我顺着她 提示的方向,向15号窗口看了下,发现不是立案窗口。我对金婧说:我是来立案的,15号不是立案窗口。金婧回答:是领导接待。我说,我是来立案的要领导接 待什么?金婧不再理睬我,无奈只能等待。
等待许久,15号窗口的蒋宇娟自称是领导,蒋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 状一扔扬长而去,一会儿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 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
2014年12月19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对 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审理”。 周强还强调,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 现象。要彻底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各种“土政策”,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 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5年5月1日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短短几天还不到一个月,上海法院的某些领导人就漠视法律,形同虚设作假,肆无忌惮地抵制新法、反叛最高院, 用权力干扰法律对抗中央!闵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当事人起诉状还要打人,有蒋宇娟类等这样的法官领导人在法院还会有公正?!蒋宇娟类等人违法乱纪应当依 法追究,将依法严惩!
2015年5月22日
图一、沈佩兰进入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厅办理立案手续的排号单
图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
(2015/05/3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