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的荣耀

胡佳于2007年12月27日被北京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拘留;今年1月30日,以同样罪名正式逮捕;3月7日,检察院将起诉书移送到法院;3月18日,该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4月3日,胡佳终于荣获炼狱的正式批准书: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权捍卫者已经走过或将要走的路程。没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也会以其他案由欲加之罪,法律与司法程序已是强权者手中的玩物。胡佳前面有高智晟、陈光诚、郭飞雄的遭遇,但他仍然不畏强暴,不计后果,无私地关爱受难朋友的亲属,坚守人权捍卫者的理念与职责。温家宝总理常在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发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而胡佳没有誓言,每天却有这样的奉献,直至平静地接受不公正的审判,这就是胡佳的荣耀。

胡佳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是一个把苦难留给自己,把爱献给别人的善者。我很幸运成为他的好朋友,有机会经常与他交流,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类似甘地的人物。我没有机会参加他的庭审,至今也没有看到控方的公诉状及律师的辩护状,但我的感悟及事后的听闻使我想起甘地庭审的情景。

在此,摘录一段甘地庭审的对话:

“控方:不合作的目的就是要推翻政府。妨害治安是我们的信条。绝不让步,否则会无立足之地。

控方:你否认是你写的吗?

甘地:绝不会否认。而且,我要节省庭上时间。我发誓到现在我仍相信,不与罪恶合作是责任。而英国统治印度是罪恶的。

控方:法官大人,控方问完了。

法官:(面向甘地)我想你要自己来辩护了。

甘地:我不抗辩,我有罪。如果法官大人真的相信你的法律,那你必须尽量从重量刑。

法官:我不得不承认,你和我所审判过的人或者想要审判的完全不同。不过职责所在我必须判你。六年徒刑。

法官:如果英王的政府在未来觉得应该减刑,那没有人会比我更高兴的。”

胡佳就像甘地,庭审胡佳的法官也有类似的心情吗?当然,中共的政府不同于英王的政府,庭审胡佳的法官是不敢当庭表达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心里或许也在说,“如果中共的政府在未来觉得应该减刑,那没有人会比我更高兴的。”虽然在法庭上胡佳被判有罪,但所有的人都认为胡佳无罪,这就是中国进步的希望。

胡佳不是永动机,应该休息调整一下,但他从来不愿放弃责任、自愿休假,现在监牢却成了他学习与休息的场所。一个受尊重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尊敬。我相信,监狱中的警察与犯人会尊重他、善待他,他也会关爱这些群体,他有一颗菩萨心,永远是弱势群体的好朋友。我衷心祝愿他,养好身体,多读书,把刑期转变为学期。我与他的妻子、孩子、父母以及所有的朋友都期盼他健康地早日回家。

胡佳去坐牢了,我将我出狱前给我妻子最后一封信中所写的格言作为临别赠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生不亦乐乎。

冯正虎

2008年4月4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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