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田机场日记(38): 人权日我休息

2009年,发生一个荒唐的故事,一个震惊世界的事件。中国公民冯正虎被上海当局八次拒绝回国,于2009年11月4日起露宿于日本东京成田国际机场92天,上演了真人版的好莱坞电影《幸福终点站》。

12月10日

今天12月10日,是我在日本国门外露宿的第37天。

上午10:00,美国一个人权团体的律师来电话,我与她聊了一个半小时,轻松地讨论了我对一些中国问题的看法。

律师的电话刚挂断,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的电话就来了。她告诉我:“上海的市民开始绝食声援你,你对此怎么看?”我回答:“谢谢上海市民的支持。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请愿方式,但千万不要以损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进行。我历来不赞成绝食,抗争有许多方法。”通话结束后,我上网查询,发现确有其事,首批请愿者都是我熟悉的上海市民。我很感动,感谢这些朋友勇敢地站出来,为了我、为了他们自己、为了所有中国人向中国政府请愿。越来越多的民众、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加入请愿的行列,因为中国人回国的自由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在此向上海的请愿市民童国菁、毛恒凤、郑恩宠、沈佩兰、金月花、刘义良、潘维仙、黄玉琴、陈启勇、李惠芳、徐洁琴、王水珍致敬。

12:30,今天当班的首席审查官再次向我提交第8份官方文件,内容与昨天相同,日期是新的,并与他合影一张。我也将《冯正虎向中国政府转呈12月10日的日本官方文件(总第8份)》一文送往网络媒体发表,并附上日本官方文件的照片。

接收完文件后,我离开入境审查大厅,找了一个能晒太阳的地方。根据我的医生朋友的说法,我晒到的太阳是透过玻璃射进来的,紫外线已被挡住,所以对身体没有什么用处。但我想,有总比没有好,感受一下太阳的温暖也是好的。

13:20,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来电话采访,由一位懂中文的美国人翻译,采访持续到14:31。采访结束后,我也结束了晒太阳,回到暂住地。

今天的记者来电都提到这个问题:今天是人权日,你有什么大的行动?

我的答复是:我每天都在进行人权活动,但今天休息。

她们一开始都很惊讶,但听我解释后都笑了。

我说:今天是联合国颁布《世界人权宣言》的日子。《世界人权宣言》是由联合国颁布,联合国会员国都认可的。理应说,联合国及其常任理事国,尤其是西方政府,更应该尊重并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的普世价值及其条款。因此,今天主要是联合国及其主要西方政府特别关注人权问题的日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因要求落实《世界人权宣言》而遭受迫害的日子。

今天的联合国及其主要西方政府是否仍然关心《世界人权宣言》呢?我不谈中国国内的人权问题,这或许太复杂,只谈我的简单问题。《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祖国。”我难以回国,已在日本国门外露宿37天,全世界主要媒体都在不断报道,民众都知道,唯独政府视而不见,似乎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份《世界人权宣言》。连颁布者、制定者都不重视,甚至忘记了,那平民百姓又何必把这个颁布日看得如此重要,非要在这天做出一些大事呢?所以,今天我选择休息。

我还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国内的民众今天也休息了,或许今天将是中国人权纪录最好的一天,至少能减少许多因纪念人权日而遭受迫害的人。我们天天维权,今天应该休息,把责任还给联合国、主要西方政府,以及中国政府。中国民众只有忘记这天是人权日,联合国及其主要西方政府才会记起还有《世界人权宣言》,才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才会让中国人相信人权的普世价值。国际社会真正尊重《世界人权宣言》之时,中国政府也会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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