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奥运,又要人权

北京当局举办的奥运会肯定会在2008年8月8日召开,无任民间人士采取何种抵制态度及行为,都不会影响它的顺利举行,接受邀请的外国元首都会如约赴会,包括美国总统布什。因为北京的奥运会不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名义举办的,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的体育盛事,并经国际奥运会组织合法程序授权的国际运动会,国际奥运会组织的领导人已无权毁约,联合国的其他一些会员国也将积极参加北京奥运会。除非中国首都北京再次发生震惊世界的“六四”事件,就会促使主要民主国家的谴责与抵制,导致北京奥运会流产。

但是,中共十七大后的中国,再现“六四”事件的可能性很小,至少在2008年不会发生。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已经确立以人为本为发展核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目标的政治路线,就会竭力避免在首都大开杀戒的“六四”事件再度发生。依靠“六四”武力镇压可以换得二十年的稳定,这是一个流传已久的伪证。其实,“六四”武力镇压使中共政权遭受前所未有的孤立,在国内由于武力恐惧与全面倒退,使体制内的精英与一般民众万念俱灰,采取一种不合作的态度,同时一大批被逼到对立面的体制内精英却成了反对派的精英人物,89、90、91年中国民主运动声势浩大,人才济济、粮草齐备、同仇敌忾,气势大于当今的法轮功,又加上整个国际社会的鼎力相助,主要民主国家都与中共政权划清界限,使中共政权处于摇摇欲坠之中。邓小平比谁都先看清自己的失误,所以1992年“南巡”才是力挽狂澜,制止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倒退,继续力举经济体制改革,其结果化解了内外压力,挽救了中共政权。邓小平与时俱进的速度高于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些领导人物,满足中国民众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调整化解了中国民主运动的压力,瓦解了民主人士的斗志,收编了一大批精英人物,导致传统民运的衰败。

现在,国内有民众基础的维权人士历经磨难在政治上也日趋成熟,在与官方的对抗与妥协中推动中国的进步。虽然在国内也有反对奥运会的诉求,也会出现抵制奥运会的行动,但是国内维权人士的主流看法,还是既要奥运,又要人权,没有把奥运与人权对立起来,而是结合起来。国内独立作家、学者、律师及其他维权人士共同发表的公开信《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我们对北京奥运的呼吁和建议》,基本上代表国内维权人士的看法。正如公开信所言,“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这样一个更完整的口号,不仅可以更好地表达奥运精神,进一步推动奥运事业,也能够为我们中国提供检省发展道路的良好机会,为所有中国公民提供支持奥运的激励,最终为中国的进步、为建设真正的社会和谐提供新的动力。” 国内维权人士在人权奥运的气氛中,纷纷上书,公开发表改善人权的各项建议,而且“这些建议符合‘没有任何歧视’的奥运宗旨,符合国际人权人道的原则,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符合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乃至中国传统的人之常情,也是北京奥组委提倡的“开放、绿色、人文奥运”最应该体现的。如其得以落实,虽远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但起码可以作为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的新起点,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的良性互动奠定一个新的基础,也会成为中国政府向世人展示其改善人权的诚意、以人为本的一个机会。”

我们不期望奥运会对改善中国人权状况起很大作用。北京奥运会只能让国际社会更关注中国,了解中国政府的光彩一面,也了解中国政府的罪恶一面。滕彪、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中揭露的问题就是中国政府的罪恶一面,已经在网上公开了。他们向全世界强烈呼吁,“我们看到,中国政府显然未准备兑现承诺——中国政府迄今为止的奥运准备工程表明,举办奥运会相反成了政府限制公民自由、压制人权的理由!”“任由在一个人类尊严遭到践踏的地方举办奥运会,既不会给这个国家的人民带来光荣,也不会给奥运会带来光荣。”但是,国际社会除了舆论谴责之外,对制止中国各地政府侵犯人权的罪恶行径是没有任何影响力的。有影响力的外国政府与大公司是以国家利益或公司利益优先的,维护他国的人权也仅是它们实现国家利益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一张王牌而已。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已经能熟练地应酬这些列强,它的压力是来自国内的不分体制内外的日趋强大的维权请愿。国内的维权人士也不指望依靠这些列强来干涉“中国内政”,不会把改善中国人权的宝押在奥运会上,维护中国公民的权利已不分体制内外,需要中国人自己每天的努力,不断诉求与实践。自立者,天助之。

冯正虎

写于2007年12月7日上海仁和苑

原载《北京之春》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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