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走出家门,碰到守候在小区通道上的警察卞昕、管春华,他们是来拦路的。今天我的安排,上午去浦东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下午去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提交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书。昨天下午我们一行5人去检察院三分院要求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检察官无法当场遵守法律,要请示汇报,与我们约好今天下午给予答复。
卞昕、管春华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假案之名,又一次违心地滥用刑事侦查权力,向我发出第39张传唤证(沪公杨刑传唤字【2016】00612号)。事实上,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已终止了“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这个荒唐的刑事假案。我已依法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卞昕、管春华作为刑事警察理应懂法守法,但他们还要养家糊口,不会为了守法抗命而丢掉饭碗。他们是受国保警察之托,开一张传票就可以“合法”限制我一天人身自由,国保这个部门有权任性惯了,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国保警察张雷说的很白:法律只对大部分人有用,对少部分人没有用。一旦被国保划入那少部分的人命运就惨了,不受法律保护,任人宰割。
上午8:00我被带到五角场派出所,关押在讯问室,下午3:00释放。上午与卞昕、管春华聊天,尽管他们给我一次又一次伤害,但我仍尊重他们,同情他们,他们与我所认识的一些国保警察、法官、检察官一样,心里都清楚自己违心的所作所为,伤害当事人、又是违法的,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都是公开的。
中午正宗的国保警察登台,卞昕、管春华退场了。张雷给我带来一个盒饭,我们的谈话直奔今天传唤的案由。上海公民坚持不懈地集访人大、法院终于得到领导重视,某些部门领导被法律与民众问责的压力逼得坐立不安,又求救于国保搬兵保驾。
2016年5月9日起,每周一我们上午集访人大常委会、下午集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不定期地集访检察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上海人大常委会、高院、检察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询问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张雷好意劝解,我表示感谢。我告诉他:“你们也看的很清楚,我们已进行6次走访人大、6次走访法院、2次走访检察院,共计14次,都有报道。每次集访都是依法有序温和地进行,履行公民的法定监督权,也不高呼口号,仅是向接谈法官、人大官员要求法官遵守法律,参加者逐次养成守护国家法律的责任,大家都来保卫立案登记制,聚也快乐,散也欢喜。上海市民素质高、法制意识强,也通情达理,官员不会马上改错,也不强求,下次再来弱弱地催问一下。”
要结束这个集访活动很容易,因为集访的目标很低,要求司法官员及法官遵守《行政诉讼法》第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体的说,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得到依法依纪处理,上海高级法院崔亚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将处理情况反馈控告当事人。法官守法纠错了,还需要什么走访催问?谁愿意辛苦地走访,我也不愿意。
拿着国家俸禄的官员、司法人不守法,而吃自己饭的老百姓却关心国家、守护法律,还要蒙受冤屈,这个国家太不正常了,老百姓也太善良。我爱自己的国家,希望我们的国家走向正常,官员、司法人公然不遵守法律,而且违法不受处罚,法律还会有尊严与权威吗?怎么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这样的国家怎么会不乱?而且,最终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为推进中国法治化的理想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地奋斗,愿做一块铺路石。而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清楚自己所处的恶劣环境,不讲法不讲理讲权力,不管讲什么主义,还是依法守法的,只要领导不高兴,威胁与迫害就会伴随而来。所以,无论做什么推进社会进步的事,都要有坐牢的准备,至少要承受冤屈。几十年的亲身经历,经受各类困苦,我懂得现实。
我告诉张雷:第1次集访高院时,我穿得西装笔挺,但随手拿着一个布袋,里面有坐牢时穿的衣服及牙刷毛巾等用品,失联后免得麻烦亲人及朋友的寻找送物。权贵不信章法,指使警察抓人是很容易的。我愿意为立案登记制殉道,在控告童凌庭长的控告状结尾已写下这一段:
我们不愿做奴隶,将以生命捍卫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追责到底,实现在上海每一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等违法违纪的案例都得以纠正而不再发生,建设一个美好的法治上海。
冯正虎
2016年6月15日
图一、冯正虎的第39张刑事传唤证(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