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搭车的警察逃票

昨天(8月30日)上午约10:00,冯正虎出门时受到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陶卫国带着三个保安的阻扰,陶警察说:“冯老师,今天我们接到指令,你出门必须由我们陪同。”我清楚,指挥他们的国保沈国良又要制造紧张气氛了,让24小时看守我家门口的小痞子们以贴身跟踪的方式骚扰我,发泄某些上级领导对我的不满。

我先去对面的赛博数码广场大楼三楼修理电器,他们围着我周围行走,贴身看守。当我办好修理的事,走出商店,在政通路淞沪路交叉口,招呼一辆出租车,正当我进入后坐位,陶警察也进入副驾驶位,另两个保安(姓李、姓霍)从左边后门冲入后座位,强行陪我一起乘车。陶警察说:“国保要求我们,你到哪里我们陪到哪里。”我急于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交材料(人民大道200号),没有时间与这几个无赖痞子争辩,就让他们坐上车,并告知车费由他们支付。

他们很满意,今天我同意他们陪同,可以顺利完成国保交办的任务。一路上,我们在聊天,司机驾驶车在高架道路上兜圈,从中环线兜到内环线。我对他们说:“九个多月太平,现在领导又想瞎折腾了,大家陪着领导玩吧。领导有钱,维稳费多得用不光,你们天天陪着我付钱,我也乐意。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让你们在我家门口又混了十个月,40度以上的大热天你们开着门用空调的日子太舒服了,现在用你们折腾一下也是应该的。”大家都笑了。领导傻,大家混,跟着瞎折腾吧。

或许,陶警察今天没有带钱。或许,他预感如果他们跟到市信访办是找死,被访民或警察逮个正着,因为现在中央的指令是禁止截访,要抓违法的警察,市政府的所在地肯定要遵纪守法。出租车下了高架道路,到了新闸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陶警察突然要求司机停车,打开门一个人逃跑了。我告诉司机:“这是一个警察,他不想付车费,提前下车逃走了,我们继续开吧,马上就要人民大道。”

司机原以为他们在执行任务,后来才明白,这些人在瞎搞,骂这个警察是垃圾。但看到我们三人还在车上,也放心了,最后会有人付车费的。车子马上就要到人民大道了,一个姓李的社保接到陶警察的电话,急迫地要求司机停车。车子停在马路中,他打开左边门,奋不顾身地慌忙逃走。另一个外地来打工的霍姓保安,一下子傻掉了,不知怎么做,人下车了,两手还撑着车门不放,相当危险。我马上喊:“你到底上来,还是走?快走吧,你在找死吗?”我把他双手扳掉,让他快走。

在马路上打开左边门下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而且姓霍保安反应很慢,还站着不走。如果后面驶来的车子不注意,速度很快,就会撞到打开的车门,撞死他。如果我们的出租车司机以为他们已离开车,启动行使,车轮就会压过姓霍保安的脚,或许更严重。我的喊声,惊醒他,救了他的命。事后他自己想想也觉得很害怕。

昨天高架道路很堵,行驶很慢,出租车驶到目的地,车费是67元。他们都提前逃票了,只好由我支付。约上午11:30,我抵达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工作人员已下班了,只好等下午2:00后再去办事。办了事,我就回家了。回家后,他们告诉我,国保没有给他们钱,他们也不愿意自己垫钱。我说:“国保也太抠门,让你们干这么危险的非法事情,还不肯多拿点钱出来。我为你们向国保申请,多发几张交通卡,多批一点钱给你们,大家快活点,圆满完成任务。”

今天,姓金的警察带领另一批保安看守我家。下午,我出门时,笑着主动向他们请示:“我要出门了,谁要陪我吗?不过请带好交通卡,没有钱的,不要陪我。”他们都笑了。大家都在笑谈昨天发生的逃票故事。没有人陪,我就独自招呼了一辆出租车,乘车去邮局寄信,然后又去五角场派出所报案。

五角场派出所的警察都认识我,一见我来报案都笑着打招呼。我很认真,出示身份证,让他们登记,叙述被害情况,并出示一份举报函及车票证据。接待的警察找来值班警长(警号:038872 )接待,我对警长说:我来报案,要求你们按法定程序受理。我举报的陶卫国是五角场派出所的民警。警长说:领导会来接待的。等了一会,所长没有出面。警长告诉我:马上派两位警察过来做笔录,受理这个案子。

下午15:25,两位警察(警号:038328、040329)在派出所食堂里做笔录,我向陈警官叙述被害的经过,他很认真地记录下来,最后我在笔录上签字,他们归档备案,让我等待处理结果。我投诉陶卫国等三人强行搭车、乘车不付费的违规犯法行为,要求他们支付车费。对事件的背后问题不提了,人人皆知,派出所的警察也明知,复杂问题简单化,便于处理,以后不再瞎折腾,我也不追究了。

我希望和平相处,彼此理解,各自依法行事。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我不怕麻烦,谁要挑衅,给我麻烦,我也会回敬更多的麻烦。

冯正虎

2013年8月31日

附件:冯正虎的举报函

2013年8月30日上午约10:30,我在政通路淞沪路交叉口,招呼一辆出租车,正当进入后座位,突然一个人(陶卫国)进入前右座位,另两个人(姓李、姓霍)从左边后门冲入后座位,强行要与我一起乘车,我到哪里他们要陪到哪里。

我急于要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交材料(人民大道200号),没有时间与这几个无赖痞子争辩,无可奈何地同意他们非法要求,由他们强行陪同,车费由他们支付。但是,出租车下了高架道路,到了新闸路,前排的陶卫国突然要求司机停车,打开门一个人逃跑了。后排两个人继续在车上,车子马上就要到站了,他们急迫地要求司机停车,车子停在马路中,很危险地从左边门慌忙逃走。他们企图逃票。车费是67元。

强行陪同乘车、乘车不付费的行为都是违规犯法的。受害人冯正虎要求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并责令陶卫国等人支付车费。

受害人:冯正虎

2013年8月31日

(已于2013年8月31日下午3:25向五角场派出所提交)

证据一:2013年8月30日的车票凭证

&20130831车票

同时检查

违法警察护送冯正虎去检察院投诉 ——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第35天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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