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到多家海外媒体报道一则消息:2009年5月11日上海访民李惠芳、陈启勇因寄发《督察简报》被传唤,李惠芳的家还遭受抄家。并公开了警察的传唤案由及其警告:冯正虎涉及政治,不要再和冯正虎来往,不要再参与《督察简报》的寄发;冯正虎是六四,法轮功,李惠芳他们是个人问题,离冯正虎远一点。
在此,我向上海访民李惠芳、陈启勇坚守法律的态度与行为表示敬意,向李惠芳的孩子因突如其来的抄家及被扣押电脑主机而遭受的侵扰表示歉意。同时,就传唤案由及警察的警告发表评论。
一、关于督察简报的邮寄
据报道:“李惠芳、陈启勇坦然承认第22期督察简报是他们帮助寄发,李、陈说,我们做的事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都是公开的,无任何秘密可言。我们未触犯任何法律,也不会做有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李惠芳说零八宪章是本人自愿签名,只要对社会进步有利的事她都会去做。”
他们的回答堂堂正正,干脆利落,一定令传唤他们的警察感到尴尬与不安。坚守宪法法律、行使公民权利会是涉嫌违法吗?一些底层的普通市民拥有如此清楚的法治观念、坚定的维权意识、高度的政治觉悟,令许多社会精英汗颜,这就是中国进步的希望。
《督察简报》是由护宪维权网•冯正虎编著,A4规格版面,页数不定、出版日期不定,从2007年7月起至今已出版23期。《督察简报》主要邮寄对象:中共及上海市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副主席、民主党派领导人、相关部门及人士。纸质版发行数量不定,通常一百多份,有时需要向上海市人大代表全部寄送就达上千份,不包括民间及上访民众流传的复制本。《督察简报》的编排格式与官方的文件一样,是因为考虑到官方人士习惯于看文件,这也是民间发给官方的文件,表达民意。
《督察简报》的主要内容是宣传落实法治、监督“一府二院”,维护公民权利。监督、批评、控诉、申诉是公民的义务与权利。中央政府及上海大部分官方人士很重视这份民间的督察简报,或许是物以稀为贵。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是期期收录,还立案督察。《督察简报》的部分文章批评上海市政府,当然会遭致上海某些领导人的不满,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官方反应。但是,这些领导人只要摆正心态,就不会惧怕这份《督察简报》。批评的意见是珍贵的,可以鞭策行政司法当局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督察简报》均由我免费赠送。每期纸质版《督察简报》均通过国家邮局邮寄给这些领导人,这一笔邮资费很可观,令我常常囊空如洗,因我是一个几乎无收入、靠亲属朋友接济的人。为了使民众通气、领导开明、国家进步,我自愿又费脑力,又出钱,还要遭受各种委屈,来编著这本个别几个人痛恨,绝大多数人喜爱的《督察简报》。目前我暂且在国外,从日本寄回中国的邮资费太昂贵,我实在无力为官员服务,现在上海访民李惠芳、陈启勇自愿出资代我邮寄《督察简报》,令我感激,收到《督察简报》的中央及上海政要也应该感谢上海访民的无私奉献。我提议:向官员发行《督察简报》,其印刷邮资费用以后应当由上海市政府资助。
传唤李惠芳、陈启勇的警察一定是看错了眼、跟错了领导、走错了门、抓错了人,规劝他们尽快把扣留的电脑等物品归还,赔礼道歉也就免了。李惠芳、陈启勇会谅解这些警察,他们也是一些领工资谋生计的底层人。
二、关于涉及政治的问题
警察在我背后威胁访民:“冯正虎涉及政治,不要再和冯正虎来往,不要再参与督察简报的寄发。”这个含义就是:如果你与冯正虎来往,你也就要涉及政治了,政治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一个不讲道理不讲法的恶魔,不是黎民百姓能碰的东西。中国历经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政治的概念已浸满血腥,政治成为君主、官员统治民众的特权,搞政治是尔虞我诈、相互残杀的权力斗争,民众参政议政就是犯上作乱、大恶不赦。这些历史上的恐惧事实已成为国民意识遗留下来,一直左右现在平民百姓的思想行为。
警察在我当面也曾说:“冯老师,一些访民说你是搞政治的,怕与你搭界,都离你远远,但还有一些访民为了解决自己问题的目的利用你,所以坚定地站在你这里。”在警察的眼中,这些访民都是很自私的,我帮助他们而自己受苦是不值的。警察也好言相劝:“你不要与这些访民搞在一起,你周围的人问题都解决了,但你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在六四事件上我受到不公正的处理,这是一个政治问题,很难一时解决。我当即回答:“这些访民怕我是搞政治的人而远离我,不是很好吗?你们可以放心,我也可以多休息一下。搞政治有什么不好?”警察回答:“是的,没有什么不好。”
与我打交道的国保警察文化水平也不低,有的人也努力读书看报、认清时事。他们是政治警察,当然比派出所的警察更懂什么是政治及其含义的变化。但是,国保警察出于职业需要,利用底层民众对“政治”的恐惧与无知来吓唬他们,并为自己依据领导指示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讲政治,就是讲权力、不讲法律的代名词。其实,他们心里也明白。中国的社会已经变化,从宪法法律以及中共“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路线推导出的政治概念应该是民主政治,人人可以参政议政的政治,依宪治国的政治,政治没有恐惧,只不过更专业了,是政治家的竞技活动。
我翻了一下中国的词典,已对政治概念有很好的解释:中文里现代的“政治”一词,来自日本人翻译西方语言时用汉字创造的相同的“政治”一词。当英文的Politics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人们在汉语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孙中山认为应该使用“政治”来对译,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他的这一说法在当时的中国非常具有影响力。我认为,孙中山的解释通俗易懂,对民主社会的政治是一个最好的解释。
其实,访民被侵犯权利的第一天就与政治搭界了,是碰到一个坏的政治,管理众人之事的人违背众人所托,在利用公权谋私利。维权人士的活动也是搞政治,不仅关心自己的人权,而且关心与维护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在推动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这是公众之事,是一个利民利国的好政治。搞政治没有什么可怕,也没有什么不好,更没有什么神秘,有参政议政权利的公民都可以搞,中国需要更多有信念、有责任、有勇气、能承受委屈、坚定不移地为民众谋福利的民间政治家。
三、关于冯正虎的六四、法轮功问题
警察在我背后对访民说:“冯正虎是六四、法轮功,你们不要与他往来。”这个警告对底层访民很有威胁力,因为国内官方及媒体长期以来禁谈六四、法轮功的史实,一般民众根本不清楚六四、法轮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它们是苦难与禁忌的代名词,谁与它们搭界谁就要受难。警察在访民背后对我说:“他们是访民,你不要与他们往来。”这个警告也有威胁力,因为各地官方已将上访妖魔化犯罪,与上访人员在一起就类同于涉嫌犯罪,谁就要倒霉。
“六四”是什么?是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发生了二件事:以天安门广场上的大学生为代表北京各界参与的数百万民众欢天喜地的爱国民主运动;最后,军队驱使坦克车在天门广场上血腥镇压了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学生。当时,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甚至各地党政重要部门人士都与北京同乐,1949年以来第一次欢欣鼓舞地涌上街头参与民主示威游行,他们的诉求:反对腐败,要求建立民主的监督机制。这场大学生为代表的民主运动没有提出推翻中共政权的诉求,也没有暴乱行为。把六四天安门事件认定为“反革命暴乱”是一个陷害,为清算当时的中共总书记赵紫阳、一大批奉献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党内精英以及参与六四民主运动的所有大学生及其他阶层民众找到一个迫害的借口。但是,史实是无法篡改的。中共当局自己也在改错,后来降低调子,定性为一场风波,将来必定会平反六四事件。六四事件不仅是中国的一场悲剧,也是中共党内的心病。
我是六四事件的参与者,但我当时不在北京,在上海。我是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1989年5月下旬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公开发表反对军队镇压学生民主运动的声明,我就此事承担全部责任。六四镇压事件后,我被审查一年多,并接受辞去领导职务、中共党员预备期不得转正、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虽然我与许多党内的精英人物一样,由于参与六四事件,失去日后成为市长、中央领导人、学界或财界大亨的灿烂前程,二十年来还不断地遭受坐牢等各种不公正的待遇,但我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始终坚持自己对六四事件的看法,这是我做人的品行与对国家的责任。今天我参与维权事业,同样也会有这份责任心。
警察说我是法轮功,这是警察对我的夸奖,对访民的恐吓。其实,我没有缘分成为法轮功学员,因为我有自己的信念,对护宪维权的理念很执着。但是,我同情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也支持他们捍卫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以一个平常人的心态与法轮功学员平等相处,不会在乎警察的威胁而忌讳法轮功,并坦然地接受法轮功背景的媒体记者采访或在《大纪元》上发表文章。说我是法轮功,或是法轮功同路人,也不是警察说了算,法轮功有它们自己的标准,目前按《大纪元》的三退标准,我连同路人都不够资格,身上还有“邪党”的烙印,因为我至今都没有匿名三退,还公开自己对三退的不同看法。我不喜欢人云亦云,我愿意为自己的独立思考承受各种委屈。
我是什么人?大多数媒体已称我是宪政学者、维权人士、即中国的人权捍卫者,我接受这些称呼。在政治立场上,我一直公开声明:我是改良主义,倡导并实践护宪维权。零八宪章问世后,我很乐意称自己是宪章签署人,与其他宪章签署人一起共同建设一个民主、自由、法治、尊重人权的新中国。
四、关于维权互助的问题
我应该感谢警察劝导访民:不要与我来往、不要再参与《督察简报》的寄发。这些简报的内容是向上级国家机关及公众反映访民的切身问题与苦难,我在为民请愿。如果访民不与我往来,都不需要这份《督察简报》,我会感到高兴,因为此时访民的切身问题与冤屈已经解决,他们不再需要向我这个没有权力仅有智力的人求援,而我家门口也可以清静,警察不再有必要非法拘禁我,我可以悠闲地享受天伦之乐,专心做学问、搞实业,或者回大学做教授,或者做生意发一点小财。
警察不仅仅告诫李惠芳、陈启勇,而且对其他访民也是类似的告诫:“你的问题是个人问题,你就关心自己的问题,不要与其他访民搞在一起。”警察对我也是这样告诫:“冯老师,你申诉自己的问题,我们不会管你,现在你关心其他访民的问题,与他们搞在一起,就会有这么多的麻烦。”其实,每一个访民遭受侵权的一开始时都是按警察的说法做的:只顾申诉自己的个人问题,而不关心别人的苦难。但是,现实教育每一个访民:为什么简单的个人侵权问题,数年甚至十几年都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呢?因为每个访民面对的是官官相护的铜墙铁壁,领导一句话可以使公检法协调一致封杀访民的司法救济权,甚至连信访部门也可以随意拘禁访民。
李惠芳的遭遇是所有访民中的一个普通例子。她原居上海市长宁区北瞿路屈家桥980号,一家几代数口人,住在独幢二层楼一百多平方的洋楼里。她擅长烹饪,经营多家餐馆,还凭借一技之长到欧洲发展数年。原本回国开具未婚等公证后即回欧洲,但因家庭遭遇非法强迁、母亲含恨离世而耽搁返回欧洲。令她始料未及和极度悲愤的是,2005年8月7日,竟因她抵制非法强迁被以“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取保候审;2006年又被栽赃,将病情在身、本应手术治疗的她以“上访滋事,扰乱秩序”罪名再次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于6月13日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出狱后继续依法上访,又被当局多次拘押。她试图求助于司法救济,有五个案子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均不受理,而且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公然违法,无赖到底。她还能靠自己一个人追回自己的财产、申诉自己的冤屈吗?
要使李惠芳、陈启勇、甚至所有的访民自顾自,不参与其他人一起维权上访,不与地方当局作对,最好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平反他们各自的冤假错案,解决他们各自的切身问题。事实上,这个方法是很有效的,当局也已试验过。在我周围也有这些访民,当局解决了他们的一部分问题,他们就少参加维权活动的一部分,也不去信访部门上访了。如果问题全部解决,当局改正了侵权行为,他们就不会与当局作对,会自觉地不与上访人士往来,或许还会积极配合当局。否则,警察越是恐吓、拘捕,他越是需要与其他访民往来,更需要与我这些有知识力量的人物往来,他急需其他人的帮助,即使受到打压,也有其他访民的援助,同时他就有义务关心别人、帮助别人。团结一致、维权互助是保护所有个体不受侵权、反抗迫害的最好方法。
上海当局利用离间、截访、拘捕等各种打压方式去瓦解日益团结的上访民众,是无效的,反而激励上访民众更团结、斗志昂扬。最好的办法是认真解决上访民众的切身问题,化解官民对立。所有官员应当认真学习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的讲话《重在解决问题,切忌掩盖矛盾——谈信访工作的改进》(《督察简报》2009年5月11日总23期,该文原载《半月谈》)。
警察对上海访民李惠芳、陈启勇的一次传唤,又使我多了一篇文章,多了一些思考。我讲的这些道理,中国的维权上访民众都能理解,但官方不一定能全部接受。等我回国后,我们还可以当面交流。
冯正虎
2009年5月22日
原载于《督察简报》总24期(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