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心劳体 https://fengzhenghu.net 护宪维权,快乐生活 Thu, 01 Jun 2023 12:58:27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7.0 冯正虎的44张刑事传唤通知书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7%9a%8436%e5%bc%a0%e5%88%91%e4%ba%8b%e4%bc%a0%e5%94%a4%e9%80%9a%e7%9f%a5%e4%b9%a6/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7%9a%8436%e5%bc%a0%e5%88%91%e4%ba%8b%e4%bc%a0%e5%94%a4%e9%80%9a%e7%9f%a5%e4%b9%a6/#respond Fri, 04 Dec 2020 12:45:00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192

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制造了一个所谓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案件,理由是冯正虎未能缴纳十万罚金。

这个简单的刑事案件频繁地折磨了冯正虎,威胁了冯正虎的家人,意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

这些警察花了八年时间立案侦查,发出了44张传唤通知书,也就是对嫌疑犯冯正虎进行了44次审讯,冻结了他的十几个账户,然而却仍然不能确定冯正虎是否有罪?这个案件至今尚未结案,仍在继续滥用职权。低效率的办案和残酷的折磨可谓是举世罕见。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这个法院判决本来就是一个冤案,但冯正虎尊重法律,在没有得到平反之前,一直按照法院的约定按时缴纳罚款,并且有法院开具的收据作为凭证。

这个刑事案件的处理非常荒唐,它以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名,实际上是试图迫使冯正虎无法向法院缴纳罚款。上海杨浦区警方已经冻结了冯正虎的两个支付宝账号、九个银行账号和邮局汇款账户,故意使冯正虎无法取出足够的钱来缴纳法院的罚金。

更令人费解的是,冯正虎要求以现金形式向法院缴纳剩余的罚金,但是负责执行的法官却逃避不见,拒绝接收冯正虎缴纳的罚款。是法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收冯正虎缴纳的罚款。

截至2017年7月,冯正虎已经收到了44张刑事传唤通知书,其中从2013年1月到2015年6月3日的23张《上海市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全部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传唤通知书上明确写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传唤冯正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冯正虎是否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答案是否定的。

办案的警察卞昕和管春华每次凭借这张传唤通知书可以随意强行将冯正虎带到五角场派出所,并在讯问室关押一段时间后释放。法院并没有指控冯正虎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检察院也没有批准逮捕冯正虎,只是公安局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的警察滥用刑事传唤的方式非法限制了冯正虎的人身自由。

2020年12月

44张刑事传唤通知书:

1、沪公杨刑字【2012】01003号(2012年5月10日)

2、沪公杨刑字【2012】01004号(2012年5月30日)

3、沪公杨刑字【2012】01008号(2012年5月31日)

4、沪公杨刑字【2012】01007号(2012年6月1日)

5、沪公杨刑字【2012】01008号(2012年6月2日)

6、沪公杨刑字【2012】01005号(2012年6月3日)

7、沪公杨刑字【2012】01009号(2012年6月9日)

8、沪公杨刑字【2012】01010号(2012年6月10日)

9、沪公杨刑字【2012】171号(2012年6月20日)

10、沪公杨刑字【2012】117号(2012年12月7日)

11、沪公杨刑字【2012】118号(2012年12月8日)

12、沪公杨刑字【2012】119号(2012年12月9日)

13、沪公杨刑字【2012】220号(2012年12月14日)

14、沪公杨刑字【2013】08253号(2013年1月9日)

15、沪公杨刑字【2013】008343号(2013年1月16日)

16、沪公杨刑字【2013】00396号(2013年1月23日)

17、沪公杨刑字【2013】00403号(2013年1月30日)

18、沪公杨刑字【2013】00933号(2013年2月6日)

19、沪公杨刑字【2013】00319号(2013年2月26日)

20、沪公杨刑字【2013】003320号(2013年2月27日)

21、沪公杨刑字【2013】000883号(2013年6月6日)

22、沪公杨刑字【2013】372号(2013年6月25日)

23、沪公杨刑字【2013】66373号(2013年7月3日)

24、沪公杨刑字【2013】448号(2013年8月5日)

25、沪公杨刑字【2013】7715号(2013年8月15日)

26、沪公杨刑字【2014】388号(2014年3月21日)

27、沪公杨刑字【2014】3001743号(2014年5月11日)

28、沪公杨刑字【2014】00934号(2014年6月4日)

29、沪公杨刑字【2014】003441号(2014年7月22日)

30、沪公杨刑字【2015】00437号(2015年1月6日)

31、沪公杨刑字【2015】00438号(2015年1月16日)

32、沪公杨刑字【2015】000848号(2015年4月9日)

33、沪公杨刑字【2015】000849号(2015年4月10日)

34、沪公杨刑字【2015】000894号(2015年4月28日)

35、沪公杨刑字【2015】000984号(2015年4月29日)

36、沪公杨刑字【2015】000603号(2015年6月3日)

37、沪公杨刑字【2015】018号(2015年10月18日)

38、沪公杨刑字【2016】20302号(2016年3月2日)

39、沪公杨刑字【2016】00612号(2016年6月15日)

40、沪公杨刑字【2016】0063号(2016年6月22日)

41、沪公杨刑字【2016】00701号(2016年6月29日)

42、沪公杨刑字【2016】00803号(2016年7月8日)

43、沪公杨刑字【2017】00629号(2017年6月29日)

44、沪公杨刑字【2017】00903号(2017年7月18日)

2012年13张、2013年12张、2014年4张、2015年8、2016年5张、2017年2张,合计44张

2017年8月以后停发上海市公安局的刑事传唤通知书。

44张刑事传唤通知书的原件:

1、沪公杨刑字【2012】01003号(2012年5月10日)

XC1-20120510

2、沪公杨刑字【2012】01004号(2012年5月30日)

XC2-20120530

3、沪公杨刑字【2012】01008号(2012年5月31日)

XC3-20120531

4、沪公杨刑字【2012】01007号(2012年6月1日)

XC4-20120601

5、沪公杨刑字【2012】01008号(2012年6月2日)

XC5-20120602

6、沪公杨刑字【2012】01005号(2012年6月3日)

XC6-20120603

7、沪公杨刑字【2012】01009号(2012年6月9日)

XC7-20120609

8、沪公杨刑字【2012】01010号(2012年6月10日

XC8-20120610

9、沪公杨刑字【2012】171号(2012年6月20日)

XC9-20120620

10、沪公杨刑字【2012】117号(2012年12月7日)

XC10-20121207

11、沪公杨刑字【2012】118号(2012年12月8日)

XC11-20121208

12、沪公杨刑字【2012】119号(2012年12月9日)

XC12-20121209

13、沪公杨刑字【2012】220号(2012年12月14日)

XC13-20121214

14、沪公杨刑字【2013】08253号(2013年1月9日)

XC14-20130114

15、沪公杨刑字【2013】008343号(2013年1月16日)

XC15-20130116

16、沪公杨刑字【2013】00396号(2013年1月23日)

XC16-20130123

17、沪公杨刑字【2013】00403号(2013年1月30日)

XC17-20130130

18、沪公杨刑字【2013】00933号(2013年2月6日)

XC18-20130206

19、沪公杨刑字【2013】00319号(2013年2月26日)

XC19-20130226

20、沪公杨刑字【2013】003320号(2013年2月27日)

XC20-20130227

21、沪公杨刑字【2013】000883号(2013年6月6日)

XC21-20130606

22、沪公杨刑字【2013】372号(2013年6月25日)

XC22-20130625

23、沪公杨刑字【2013】66373号(2013年7月3日)

XC23-20130703

24、沪公杨刑字【2013】448号(2013年8月5日)

XC24-20130805

25、沪公杨刑字【2013】7715号(2013年8月15日)

XC25-20130815

26、沪公杨刑字【2014】388号(2014年3月21日)

XC26-20140321

27、沪公杨刑字【2014】3001743号(2014年5月11日)

XC27-20140511

28、沪公杨刑字【2014】00934号(2014年6月4日)

XC28-20140604

29、沪公杨刑字【2014】003441号(2014年7月22日)

XC29-20140722

30、沪公杨刑字【2015】00437号(2015年1月6日)

XC30-20150106

31、沪公杨刑字【2015】00438号(2015年1月16日)

XC31-20150116

32、沪公杨刑字【2015】000848号(2015年4月9日)

XC32-20150409

33、沪公杨刑字【2015】000849号(2015年4月10日)

XC33-20150410

34、沪公杨刑字【2015】000894号(2015年4月28日)

XC34-20150428

35、沪公杨刑字【2015】000984号(2015年4月29日)

XC35-20150429

36、沪公杨刑字【2015】000603号(2015年6月3日)

XC36-20150603

37、沪公杨刑字【2015】018号(2015年10月18日)

38、沪公杨刑字【2016】20302号(2016年3月2日)

39、沪公杨刑字【2016】00612号(2016年6月15日)

XC39-20160615

40、沪公杨刑字【2016】0063号(2016年6月22日)

XC40-20160622

41、沪公杨刑字【2016】00701号(2016年6月29日)

XC41-20160708

42、沪公杨刑字【2016】00803号(2016年7月8日)

https://flic.kr/p/QvTu2g

43、沪公杨刑字【2017】00629号(2017年6月29日)

XC43-20160629

44、沪公杨刑字【2017】00903号(2017年7月18日)

XC44-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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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冯正虎被传唤与护宪维权网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4%e6%9c%8816%e6%97%a5%e8%a2%ab%e4%bc%a0%e5%94%a4%e4%b8%8e%e6%8a%a4%e5%ae%aa%e7%bb%b4%e6%9d%83%e7%bd%91/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4%e6%9c%8816%e6%97%a5%e8%a2%ab%e4%bc%a0%e5%94%a4%e4%b8%8e%e6%8a%a4%e5%ae%aa%e7%bb%b4%e6%9d%83%e7%bd%91/#respond Fri, 19 Apr 2019 10:31:41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4069

2019年4月16日上午9:15许,冯正虎刚刚起床,社区民警庞立斌来敲门,要求冯正虎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接受询问。

五天前,冯正虎突发胆囊炎急诊,这几天泡在长海医院,每天挂药水7袋五、六个小时,今天第六天病况好转,不挂药水在家休息。不巧的是,警察又上门“慰问”。

冯正虎隔着铁门问:“你传唤证带来了吗?”他回答:“带好了。”冯正虎说:“等我半小时,吃了早饭,就下楼跟你去,好吗?”庞警官说好的,就离开楼道,在冯正虎的小区通道上等候。

冯正虎吃了早饭,拿着药,下楼去找庞警官,收到一张传唤证【沪公(杨)(场)行传字[2019]041601号】,上面写道:冯正虎因你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现传唤你于2019年4月16日10时00分前到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96号(五角场派出所)接受询问。

冯正虎跟随庞警官及另一名警察乘警车,于上午9:50抵到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询问笔录的大致内容如下:

庞问:你知道,今天为什么被传唤到派出所?
冯答:不知道,你发给我传唤证,我就跟来了。
庞问:护宪维权网是你的吗?
冯答:无法答复。
庞问:护宪维权网是你注册及建立的吗?
冯答:无法答复。
庞问:护宪维权网是你管理的吗?
冯答:无法答复。
庞问:护宪维权网转载的3篇文章《北大教授郑也夫:中共应退出历史舞台》、《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习近平的红色帝国从未崛起 只是痴人说梦和穷途末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雪忠:什么是国民制宪?》,你浏览过吗?
冯答:无法答复。
庞问:你在其他网上是否浏览过上述3篇文章吗?
冯答:无法答复。

庞警官执法很规范,根据国保警察的要求,该问的问题都问了,最后根据警察询问的通常格式,告知被传唤的当事人:我告知,你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冯答:我明白。

询问结束,冯正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上午11:00许,离开五角场派出所,乘警车回家。

今天,冯正虎的确无法答复,因为找不到法律依据可以答复,而且与警察提问的语境也不同。在中国国内言论是不自由的,需要管制,建立网站需要注册备案审批,而国外是言论自由的,建立网站不需要注册备案审批。护宪维权网是不需要向谁注册的。

护宪维权网( http://hxwq.org )不是在中国国内服务器上建立的,是在国外(美国)服务器上建立的。按照中国官方的网路主权论的划分,护宪维权网是国外的中文网站。而且,中国国内已有一座防火墙(GFW)隔断了互联网,网站已是内外有别,护宪维权网属外国网站,被屏蔽,国内人无法正常浏览,在国内没有一点影响力。

因一家国外的中文网站仅转载三位中国国内知名大学教授的三篇不同政见的文章,被中国国内警察定性为“寻衅滋事”,而冯正虎因涉嫌这个“寻衅滋事”被传唤调查。

厉害了,我的国。中国警察管制国外网站的言论自由,这不是一个笑话,是一个严峻的现实,网警的权力已扩张到美国,试图与国内同步清除国内领导不愿听的“杂音”。

根据2018年的数据,中国智能手机用户达13亿、微信用户达10亿、中国网民达8.29亿、国内网站数量达523万个。在手机上网普及化的年代,管制网络的言论自由,做到舆论口径一致,真是比登天还难,要让搜狐、百度、新浪的平台关闭整顿容易,但要让10亿微信用户封口就难了,网络上已呈现“封建”社会的盛况。

中国网管办领导及网警管国内事务已忙不过来、力不从心,还有余力跨境帮助美国管制的网络言论自由吗?况且,建立在美国服务器上的护宪维权网,遵守美国法律及价值观准则,也没有违反中国的宪法法律。一个网站转载几篇学者的文章,在美国极其正常,在中国也不违法,何必大惊小怪?

中国越强大,越想把中国的正确做法强加给世界。

中国网警试图在国外推行管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做法,还得先在国内修宪改法,至少在国际执法中还有一条中国法律依据,否则无法无据,对国内的领导人也无法交代。

临近5G技术时代,互联网已是天,互联网已成空气,谁与天斗,与空气斗,累不累?封吧,疯吧,网络自由能制止吗?耗尽钱财,穷凶极恶,最后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冯正虎

2019年4月19日

图一、冯正虎2019年4月16的传唤证

201904016传唤证

图二、护宪维权网的首页截屏( http://hxwq.org)

护宪维权网首页截屏(201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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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去理发是寻衅滋事而被传唤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5%8e%bb%e7%90%86%e5%8f%91%e6%98%af%e5%af%bb%e8%a1%85%e6%bb%8b%e4%ba%8b%e8%80%8c%e8%a2%ab%e8%a2%ab%e4%bc%a0%e5%94%a4/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5%8e%bb%e7%90%86%e5%8f%91%e6%98%af%e5%af%bb%e8%a1%85%e6%bb%8b%e4%ba%8b%e8%80%8c%e8%a2%ab%e8%a2%ab%e4%bc%a0%e5%94%a4/#respond Sun, 25 Mar 2018 14:12:12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713

2018年3月24日上午10点多我出门打算去理发,五角场派出所的警察与警车等在小区门口,警察告知我:“不准出门。”我告诉他们:“我就到对面的沃尔玛快剪理发店,你们可以陪同一起去。”警察向领导汇报,领导说:“请冯正虎晚上7点后去理发。”我同意了,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

晚上7点后,我再次出门去理发。看守在门口的葛警察告知我:“领导不准许你出门去理发了。”我告诉他:“到对面的理发店只有2分钟的距离,你们三个人陪同也可以。”他说:“汇报过了,陪同也不行,你要出门,就要被传唤。”我也直接给负责管我的国保警察陆魏峰打电话询问,但他不接电话。

谁又在下这个荒唐的指示?警察领导出尔反尔,我也不配合了。不自由,宁坐班房。五角场派出所的警察与警车又来了,警察出具一张传唤证(沪公杨传唤字【2018】6003号),这张传唤证是国保警察备用的。案由是涉嫌寻衅滋事,去理发也是寻衅滋事,太搞笑了。事实上,是警察寻衅滋事,无事生非,扰乱我的正常生活。

警车开到五角场派出所,黄副所长等着我,他还算有点人性,通情达理,消消我火气,后来陪我在派出所对面的理发店理发,让我在派出所坐三个小时就派警车送我回家,到了家已是晚上11点左右。

据守门的警察告知,这几天我都是被禁止出门的,若出门,就要被传唤。我不清楚“两会”刚结束,上海怎么又紧张了?有什么大事,还是有什么大人物来上海?我只知道隋牧青、文东海律师来上海办案。

明天我要去苏州扫墓,已订购了火车票(K516 上海到苏州)。几天之前已通知国保警察陆魏峰,不知国保领导是否又会变卦?这些人变化多端,有权太任性。明天不准许我去苏州扫墓,肯定要去五角场派出所扫墓了,听从国保领导的安排吧。

上拜菩萨,下拜祖先,佛在心中,哪里都可以祭拜。

冯正虎

2018年3月25日

附件:冯正虎3月24日的传唤证

CH48-2018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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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警察护送冯正虎去检察院投诉 ——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第35天的日记 https://fengzhenghu.net/%e8%bf%9d%e6%b3%95%e8%ad%a6%e5%af%9f%e6%8a%a4%e9%80%81%e5%86%af%e6%ad%a3%e8%99%8e%e5%8e%bb%e6%a3%80%e5%af%9f%e9%99%a2%e6%8a%95%e8%af%89-%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 https://fengzhenghu.net/%e8%bf%9d%e6%b3%95%e8%ad%a6%e5%af%9f%e6%8a%a4%e9%80%81%e5%86%af%e6%ad%a3%e8%99%8e%e5%8e%bb%e6%a3%80%e5%af%9f%e9%99%a2%e6%8a%95%e8%af%89-%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respond Wed, 27 Dec 2017 09:23:30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695

今天是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第36天(12月26日),当班狱警是违法警察张云海及二位杨浦区保安公司的雇员。

下午3点,我在张警察与王保安的“贴身跟踪”下,过了两条横马路,抵达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我的看守人员不敢跟进检察院,只好在检察院接待室的门外守候。

今天检察院接待室负责接待的是杨检察官,他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我的控告,另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在电脑上记录。我向杨浦检察院反映,最近我被报复打击遭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并提交一份《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4天的日记——向李强邮送《平反冤假错案》等书及犯颜直谏惹的祸》。

杨检察官当场给予三个答复:“1、检察院可以对公安方面作出的处理决定予以监督,但现在公安方面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的决定;2、我们会忠实地记录,将你反映的问题向上汇报;3、我们可以向你提供一条新的反映途径,你可以向监察委投诉反映,它们监察所有公职人员,权力很大。”

我说:“是的,我知道国家监察委将要成立,上海下月底召开“两会”还要选举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委的排列已在法院、检察院之前。监察委的成立很有必要,现在一些有特权的部门及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谁也管不住,法院、检察院根本管不了,以后可以由监察委管了。那些打着“政治需要”旗号到处违法乱纪的公职人员终于有了对口的监管部门,监察委的定位不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以后老百姓都会去监察委控告违法的公职人员。现在这个机构还没有成立吧?杨浦区也有这个机构吗?”

杨检察官说:“还需要通过一些法律程序,但已经建立,也在开展工作了。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在双阳路那里。”

我感谢杨检察官的接待,在接待室里感觉法律的存在,出了检察院的门又回到有法不依、无法无天的现实中,违法的警察与保安还在门口等候着。我对杨检察官说:“违法的警察就在门外,你们可以见证一下,我家离检察院接待室很近,你们也可以随时暗访一下。我会去监察委反映,但我还会经常上你们这里反映。我来接待室不要十分钟,以后警察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就到检察院接待室寻求保护,与你们尊重法律的人聊聊心情好一些。”

杨检察官也笑了。我离开了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在张警察与王保安的“贴身跟踪”下去隔壁的江湾体育场里的跑道上快走4圈,就回我的家,也是我的监狱。

2017年12月26日

附图: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国和路100号)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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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4天的日记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e6%b3%95%e9%99%90%e5%88%b6%e4%ba%ba%e8%ba%ab%e8%87%aa%e7%94%b126%e5%a4%a9%e7%9a%84%e6%97%a5%e8%ae%b0/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e6%b3%95%e9%99%90%e5%88%b6%e4%ba%ba%e8%ba%ab%e8%87%aa%e7%94%b126%e5%a4%a9%e7%9a%84%e6%97%a5%e8%ae%b0/#respond Tue, 26 Dec 2017 07:12:02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686 ——向李强邮送《平反冤假错案》等书及犯颜直谏惹的祸

最近,冯正虎连续公开自己编著的新作:《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这四本文集是A4版,合计1015页。书中汇集了冯正虎关于捍卫公民诉权与平反冤假错案方面的文章、诉状及调查报告,并揭露上海法院207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172个不服法院裁判的冤假错案,合计379个司法不公正的案例,直接点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立案庭庭长张铮。四本文集均已邮送习近平、丁薛祥、郭声琨、李强、周强等领导同志。

这些文集的公开顺应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也是供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参考,了解上海司法不公正的一面。当然,冯正虎又一次得罪了上海的一些旧领导,受苦也就在所难免。十年来的彼此斗争已有规律,冯正虎让领导不愉快,领导的部下肯定要让冯正虎受苦,就像小孩打架一样,你一拳我一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传唤抄家已是一些常规套路。冯正虎得罪权贵,就该心甘情愿地忍受报复。

这些日子,冯正虎的常备警卫队(六名杨浦区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四名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合计十人由杨浦区国保警察陆巍峰直接领导。)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很舒服,玩手机晒太阳,三人一组轮班24小时看护冯正虎的家,记录冯正虎出入小区的时间。这些人的工资及社保费用每年耗费国家财政上百万元,游荡在冯正虎居住的小区内,霸占小区门卫室,只干一件事折腾冯正虎及其家人。现在,他们接到陆巍峰的口头命令要准备与冯正虎“打仗”,开始“贴身跟踪”,继而非法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贴身跟踪”不是公安的刑侦跟踪方式,更确切的说法是“贴身看守”,是一种无赖流氓的扰乱行为,也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

冯正虎从2017年11月22日起至今(12月25日),已有34天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10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关押。11月22日被抄家,扣押物品: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手机2部、上网的路由器1台、《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12月22日、12月25日返还电脑、手机等物品,但《我要立案(第5集)》等材料仍被非法超期扣押。

如果冯正虎不服看守人员“贴身跟踪”、阻拦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做法,坚持要自由出门,就会天天遭受传唤(变相拘留)。这段期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7日、11月29日、12月2日、12月4日、12月6日、12月12日、12月25日,合计10次传唤。传唤证的案由,警察随意填写,涉嫌寻衅滋事,或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警察的特权可以用一张传唤证,”合法“限制公民八小时人身自由。依据公安部令125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但是,公安部的法规似乎对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无效。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传唤证变成了可以关押冯正虎八小时的拘留证,五角场派出所成了冯正虎的拘留所,冯正虎居住的小区成了关押冯正虎的黑监狱,身穿便衣的违法警察张云海、葛奇、谢金辉、李正及没有执法权的六名保安人员成了“狱警”,国保警察陆巍峰成了“监狱长”。这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背道而驰的荒唐场景。

一、11月22日贴身跟踪、传唤与抄家

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10点左右,冯正虎离家走过小区门卫室,看到守卫冯正虎的两位保安没有注意,便敲两下窗户提醒他们,需要“跟踪”就来跟吧,为他们创造立功机会,至少不掉饭碗。当日值班的严泓峻警察脱岗。

两位贴身跟踪的保安与冯正虎一起乘地铁到达四平路站时,严警察打来手机电话,命令保安把冯正虎带回来,但保安无法执行,把手机交给冯正虎,让严警察直接与冯正虎通话。严警察说:“陆巍峰(国保警察)来找你,要你马上回来。”冯正虎回答:“我已出门,等我在外吃了午饭后,马上回去。”严警察说:“不行,你必须现在马上回来,陆巍峰已来了,就在我这里。”冯正虎当即回绝:“什么必须?谁把你当一回事?你不要骗我,陆有我的手机号码,若他要找我,他自己会打电话给我。”

我们不再理睬严警察。冯正虎带着两位保安去逛人民公园。每周三上午靠近上海市信访办后门的人民公园一端相当热闹,聚集数百上千位上海访民,聊天或抗议,有时冯正虎也会去那里晒晒太阳见见朋友,约1小时左右,然后与几位访民朋友共进午餐。

冯正虎与访民聊天时,严警察也赶到人民公园,他与二位保安一起守卫冯正虎,观察冯正虎与访民朋友聊天或打招呼。将近中午12点,我们四人离开公园,去公园对面的来福士广场六楼大食代共进午餐,是严警察请客的。

午餐后,严警察提出用警车送冯正虎回家。冯正虎同意,并要求路途中顺便去虬江路电器市场取回修好的照相机。今天严警察运气不好,招来的警车迷失方向路途不畅迟迟不来,只好再招呼出租车。到了电器市场,结了车费,他们陪同冯正虎去取照相机。电器市场附近正好有地铁宝山路站,回家很方便。冯正虎提出:“乘地铁回家,回家后取几本书带给陆巍峰转送杨浦区国保领导,然后由派出所的警车到我家接我去派出所,或者陆巍峰来我家找我都可以。”

严警察说:“不行,一定要乘出租车去派出所,这是陆所长的行政命令。”冯正虎严厉回答:“你的领导对你的行政命令与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服从,我可以不服从,你与我的关系是警察与公民的关系,我们都必须遵守法律。你执法要有法律依据,要符合法律程序。你没有穿警察制服,没有执法凭证,带领两个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乘一辆出租车,就要传唤我去派出所,我会跟你去吗?”严警察说:“你不去,我们要强制你去。”冯正虎回答:“你试一试,要么你把我的尸体运到五角场派出所。”

冯正虎已走到宝山路虬江路交叉路口,准备过马路。严警察命令两位保安强行拉住冯正虎,他也挡在前,冯正虎用力推出他们,冲过马路。在宝山路地铁站前等着他们过来,接着一些群众围观了,群众谴责身穿便衣的严警察追逐、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严警察急忙拿出工作证说:“我有警察证,我要对他口头传唤。”围观群众异口同声指责他:“你拿出一张警察的工作证,就可以口头传唤一个人,那么你就可以随便把我们一个一个都抓走,这是瞎搞!”

冯正虎也当场谴责严警察:“你一直在办公室里混,没有在第一线执法,又不好好学习法律,你去问问第一线执法的警察,这几年公安部出台不少规范执法的规定,哪像你这样随便,拿着一张警察工作证就自以为是,无法无天。”

严警察指令一位保安报110,说我们在这里发生纠纷。冯正虎也希望110来处理,可以证明这个事件的发生。过一会,静安区公安局宝山派出所警察(警号:032950)来接警,我们一同乘警车去宝山路派出所。在宝山路派出所,警察作了登记,也不来管这份多余的纠纷。我们等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来接。

我们乘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于下午2点45分抵达五角场派出所。下午4点左右,庞警察来扣押冯正虎的一部手机,并出具一份证据保全清单。晚上9点多,五角场派出所钱警察(警号038360)与另一位警察(警号:039360)来做询问笔录。

询问如下:
————-
钱警察问冯正虎:你是什么事被传唤到派出所?

冯:我没有被传唤,是与严警察发生纠纷一同被宝山路派出所110送到宝山路派出所,然后被五角场派出所警车接到五角场派出所。严警察说国保警察陆巍峰找我谈话。

钱警察: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你回答。第一个问题是联署《紧急呼吁:还刘晓波彻底自由》有你的签名,是你签的吗?

冯:与本案无关不予回答。我不知道本案是什么?

做笔录的警察也不知道冯正虎涉嫌违法是什么?他们说去请示一下,出去回来后告诉冯正虎,是涉嫌寻衅滋事。接着又开始询问。

钱警察: 《紧急呼吁:还刘晓波彻底自由》有你的签名,是你签的吗?

冯:不予回答。

钱警察:2017年7月13日、14日在推特上转发“沉痛哀悼晓波。刘晓波精神永存! 殇(大提琴)–杜普蕾”等二条推文,是你转发的吗?

冯:不予回答。

钱警察:2017年7月15日在推特上转发@Vanessa_Zhang18 “刘霞在哪里?”记者们不停的问,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中共把无耻,做到了极致!这条推文是你转发的吗?

冯:不予回答。这些事,你们去问国保,他们很清楚。

————–

询问完,简单的笔录,冯正虎签字,他们就可以交差了。

冯正虎懒得回答,他们提问的事情根本算不上什么寻衅滋事。推特是海外的微博,我国有强大的网络防火墙,五角场派出所警察也翻墙浏览吗?推特上的“嫌寻衅滋事”管辖权应该是美国网警吧?警察提问关于刘晓波故世的问题,是为掩盖今天传唤冯正虎的真正案由。警察是冲着冯正虎新编的几本文集来的,却只字不提这件事。

一直被关押到晚上10点半释放,回到家已是深夜11点多。

回家后知道,下午3点左右,警察已在冯正虎家抄家,被扣押的东西有: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路由器1台、手机1部、《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

某领导看到冯正虎已被警察狠狠打压一下,或许能解气一点吧。

二、又连续传唤二天

1、11月23日的传唤

2017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9点半左右,冯正虎与妻子一起去医院看病,走到小区大门,被看守冯正虎的葛警察拦下,告知冯正虎被传唤了,派出所警车马上来接。冯正虎要求:“先送我们去医院看病,然后再接我去派出所,或者我与妻子一同先去派出所,你们再派车送我妻子去医院,她验血的时间是有限定的。”

警车来了,冯正虎与妻子一起随警察去五角场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冯正虎被扣留下,妻子由葛警察护送去长海医院看病。接冯正虎来的魏警察(警号:03929)是当日的值班长,与另一位年轻警察一起给冯正虎做一个笔录。询问如下:

———-

魏警察问:昨天下午搜查你家,什么情况?

冯答:我被扣押在你们派出所,怎么知道家里的搜查情况,要问你们自己,你们派出所有警察参与。我是回家后才知道。他们扣押物品后出具了一份证据保全清单,盖章单位是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魏警察:拿走一些什么东西?

冯: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路由器1台、手机1部、《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

魏警察:现在外媒都已报道,怎么这么快?是否你说的?

冯:我昨天被你们扣押在派出所,回家已是深夜11点多。而且,我的所有电脑手机、上网的东西都被你们拿走了,我还能与谁联系?

魏警察:这个事只有你与你妻子知道。是你妻子告诉的吗?

冯:不予回答。

魏警察:那么外媒怎么这么快就知道?它们都在报道你的事情。

冯:外媒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

最后,冯正虎提出要求:“我生病了,请送我去医院看病。”冯正虎的要求被记在笔录上。

询问完,冯正虎在一份简单的笔录上签字。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走完了传唤程序,还把冯正虎扣留在询问室,他们告诉冯正虎:“下午市国保来人与你谈话。”

下午,市国保警察没有来,冯正虎在询问室坐到下午6点半被释放,乘警车回家天也黑了。

2、11月24日的传唤

2017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9点半左右,冯正虎去医院看病,站在小区大门口的张警察说:“冯老师,今天又要传唤,不过我可以先陪你们一起去看病,等冯老师看好病后,与我一起回派出所。”

冯正虎说:“好的。”于是,张警察呼一辆出租车,陪冯正虎夫妇去长海医院看病。今天医院看病的人不多,一个小时左右,冯正虎看完病,配好药。张警察呼一辆出租车先送冯正虎的妻子回家,然后冯正虎与张警察一起到了五角场派出所,大约10点半。

今天五角场派出所的值班长是戴警察(警号:038283),他与另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036)给冯正虎做询问笔录。冯正虎告诉他们:“前二天的笔录在那台电脑里,那你们调出来看看可以抄一下。”他们重复前二天的提问,冯正虎重复前二天的“不予回答”。冯正虎告诉他们:“今天的笔录,我不会签字,没有新的提问,不感兴趣。”其实,冯正虎签不签字都无所谓,他们只是搞一个有传有问的传唤形式。

中午,警察又为冯正虎端上午餐,并告诉冯正虎:“下午市国保来人与你谈话。”

下午2点多,派出所警察说了两天的市国保同志终于出现了。我们是在派出所询问室里见面,冯正虎的身份是违法嫌疑人,他的身份肯定不是承办警察。所以,他一见面就问冯正虎,是否愿意在这里谈话,冯正虎说没有关系,可以谈。冯正虎以为又来一位新的市国保警察,就问他:“你是市国保吗?”他回答:“不是市国保,是市里的,你寄给领导的书都收到。”并拿出一本《我要立案(第5集)》给冯正虎看。本月上中旬冯正虎曾将《我要立案(第5集)》等4本书邮寄给新任的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还有市政法委书记陈寅。

他告诉冯正虎,什么都可以与他谈,要了解冯正虎的情况,听听冯正虎的看法。冯正虎就敞开心扉与他交流,谈自己的经历及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非常耐心地听冯正虎的讲述,并做一些记录。当然,冯正虎也清楚,他放在旁边的苹果平板是可以录音的。

一直谈到下午4点半多结束。原本下午5点就可以释放,但冯正虎回家的惯例是由警察陪同用警车护送的,所以要等到派出所值班长安排警车,直到下午6点才离开派出所。

三、继续报复冯正虎,没完没了。

11月25日(周六)、11月26日(周日),冯正虎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出门去附近食堂吃饭,也要由一位警察、二位保安陪同,不可以自由去其他地方。

11月27日(周一)上午10点多,两位警察上门,出示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12701号,上面写着“冯正虎涉嫌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冯正虎请他们将传唤证交出,葛警察不肯,请示领导后说:“等你去派出所,传唤结束后,签了离开时间,会给你传唤证。”冯正虎告诉葛警察:“你不要骗我,等我去了派出所,传唤结束后,签署了传唤时间,你们肯定不会将传唤证给我。我有上百张传唤证都是传唤时必须给的,不是传唤结束后给的。”

葛警察一再说:“传唤结束后肯定会给你传唤证。”冯正虎说:“我证明给你看,他们肯定要耍赖的。”冯正虎只好用手机拍了一张传唤证的照片,跟随警察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接受询问。

当日上午11点,到达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前天是寻衅滋事的嫌疑人,今天变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嫌疑人,警察想说什么就是什么。下午2点,蔡警察(警号:039545)与另一位警察(警号:039944)一起来做笔录。

他们刚要开始询问,冯正虎就反问:“询问之前,先要搞清传唤程序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传唤?”

蔡警察说:“是口头传唤。”

冯说:“不对,是有传唤证的,我已看到。但我进入留置室,你们没有给我,也没有在传唤证上写明到达时间。”

蔡警察:“是吗?我去楼上问问。”他离开留置室。一会儿回来说:“算了。我就问二个问题。”

冯:“不行。今天的询问不符合法律程序,也就免了。本来就是假的,做游戏,今天我不玩了。”

我们就没有进行一问一答的询问。警号039944的警察独自一人在电脑上编造笔录,有人将笔录的内容发在他的手机上,他一边看手机,一边在电脑上打字。编造完,打印出来,蔡警察想让冯正虎看一遍,冯正虎拒绝。蔡警察说:“那么,我读一遍。”冯正虎回答:“随便你们怎样做,与我无关,我们没有询问,哪来的笔录?你们派出所要交差,不管我的事。若这份笔录以后对我有伤害,我会向检察院揭发的。”

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完成了传唤冯正虎的程序,但冯正虎仍被扣押在留置室,或许又在等某部门人员来谈话。或者,今天什么事也没有,就是把冯正虎传唤来折腾一下出出气,张扬一下权力的任性,连续的传唤就是变相的拘留。

下午4点多,蔡警察要求冯正虎在传唤证上签字,冯正虎问他:“我签字后,你给我传唤证吗?”蔡警察说:“不给你。”冯正虎说:“你传唤我,不给我传唤证,我就不签了。”

下午5点,蔡警察通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冯正虎不麻烦警察,自己步行一段路,然后乘地铁回家,充分享受一下短暂的自由。或许明天又要被严管,又要被传唤,这些派出所警察都是听国保警察指挥的。国保警察说翻脸就翻脸,冯正虎已不期望他们的善待。

11月28日(周二)上午,冯正虎由张警察与一位保安人员陪同,去长海医院看病,患急性喉炎、淋巴结发炎,因最近感冒及长期写书的劳累所致。下午冯正虎仍被控制在家里,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1月29日(周三)上午十点,两位警察与一位协警上门,出示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2号,上面写着“冯正虎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谢警察交出传唤证,冯正虎就跟随他们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

一直坐在留置室的冷板凳上,直到下午4点多,派出所黄副所长与一位年轻警察来做询问笔录。年轻警察抄一下过去的笔录,在加上今天黄副所长问冯正虎的内容。
黄:你最近写了哪几本书?什么书名?

冯:《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

黄:你寄给哪些领导?

冯:北京是习近平、丁薛祥,还有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长,上海收到四本的只有市委书记李强、政法委书记陈寅。我是分两次寄送给李强,第一次11月10日,第二次11月21日,都是通过邮局寄送。

笔录打印出来,冯正虎签名。接着,黄副所长与冯正虎聊一会。冯正虎说:“这样连续传唤是变相拘留,是否派出所给我安排一间,住在派出所,免得天天来回,或者索性拘留我。”黄副所长显得很无奈,不是他们可以决定的。冯正虎问:“明天是否还要传唤,可以预约一下?”他笑着回答:“我也不知道。”

下午5点释放冯正虎,乘警车回家。

11月30日(周四),冯正虎被控制在家里,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1日(周五)上午,杨浦区国保家警察陆巍峰上门召唤冯正虎去小区居委会会议室,与杨浦区国保蔡处长谈话。折腾了冯正虎九天,他们终于露面,来安抚一下,要求冯正虎配合看守人员的严管。这次是冯正虎寄书给新任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惹的祸,只要某领导不舒心,冯正虎还得被折腾。

12月2日(周六)9点半,冯正虎出门去浦东大道的交大体检中心取CT照片,并同意看守人员“贴身跟踪”一起去。看守人员张云海警察马上用手机向国保警察陆巍峰汇报,陆警察命令张警察:“不准冯正虎去,因为体检中心在浦东,跨出了杨浦区。”冯正虎不服他们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他们就出具传唤证,扣留冯正虎。张警察拿出备用的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09号,填上“冯正虎涉嫌寻衅滋事”。冯正虎跟随他们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被关押在置留室,从上午10点15分到晚上6点。

释放之前,派出所的当日值班长张警察与另一位年轻警察一起,做了一个简单的询问笔录,记录今天的事实:冯正虎因去交大体检中心取CT照片被传唤扣留的。

传唤扣留的法定时限到了,张警察把冯正虎从置留室释放,让冯正虎在派出所的食堂等警车送回家,并告知:“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晚餐时间段,报110的人特别多,警车特别忙。冯正虎不麻烦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想浪费警力,自己掏钱打的回家。

国保警察陆巍峰有权太任性,冯正虎去体检中心取CT照片也是寻衅滋事,指令看守警察张云海发一张传唤证,就可以惩罚冯正虎坐8小时牢房。他为何要落井下石,故意折腾冯正虎?是担心冯正虎逃走吗?五角场派出所穿制服的警察依法行政,没有私心,不做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传唤的法定时限一到就让冯正虎自由。冯正虎只是回家,没有逃走,也没有趁机反抗去干领导不高兴的事。

12月3日(周日),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4日(周一)宪法日,但宪法无法保障公民的安全与自由。

上午9点半冯正虎的看守人员李警察与一位穿警服的警察手持传唤证登门,要求冯正虎去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一看传唤证,是空白的,没有盖章,请他们回派出所办好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再来传唤。上午11点一刻,他们再次登门,出具有效的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204号,又是“寻衅滋事”。警察不把宪法法律当一回事,随意编一个涉嫌违法的名称,就可以传唤的方式非法拘留一个公民。冯正虎又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置留室,从上午11点半到晚上6点。

期间,下午2点半多,上次11月24日下午与冯正虎交谈的张先生又来到询问室,冯正虎问他:“原来今天传唤就是为了等你来谈话?”张先生马上解释:“你想错了,不是我来与你谈话,警察就传唤你。我没有要求警察传唤你。”冯正虎说:“你的主观不是这样,但是客观结果就是这样,你是领导部门的人,要与我谈话,警察保证你能见到我,他们就把我传唤到派出所,关押在置留室等你。”

我们又开始谈话与沟通,谈了二个多小时。冯正虎侃侃而谈,坦诚地回答提问。他临走时,冯正虎说:“希望你先解决目前的问题,若领导心里还不舒服,可以继续打压我,而我们现在已开始交流与沟通,你应该对下面部门明示,否则他们以为我们还在打架,需要他们积极配合打压我,违法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

12月5日(周二),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6日(周三)上午9点多,看守张警察与一位穿制服的警察上门发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5号,案由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个案由是假的,冯正虎已被警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半个月,哪里都不准去,还有什么社会公共秩序,只有家里的秩序。案由是警察当场随意填写的,前几天填的是“寻衅滋事”,今天换一个“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警察的特权可以用一张传唤证,“合法”限制公民8小时人身自由。

冯正虎被关押在置留室,从上午9点40分到下午5点半。前两次传唤,警察连摆摆样子的笔录也忘记做了。今天释放前,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832)拉了一位社保人员,一起来做询问笔录。笔录已格式化,新内容只有一句。警察问:“传唤证上写的,你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你违法吗?”冯正虎答:“没有。”笔录很简单,警察打印出来请冯正虎签字,冯正虎拒绝签字。

下午5点半后,警察告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冯正虎不麻烦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想浪费警力,自己掏钱打的回家。

12月7日(周四)、12月8日(周五)、12月9日(周六)、12月10日(周日)、12月11日(周一),冯正虎继续被严管在家,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从12月9日起,每天可以放风一个多小时,若天气好的话,每天下午2点半在冯正虎居住小区隔壁的江湾体育场内的跑道上快走几圈,由三名看守人员“贴身守卫”。

12月12日(周二)上午9点多,冯正虎走出小区,看守李正警察与两位保安紧跟出,在路上李警察拦住冯正虎问:“你到哪里去?”冯正虎回答:“去律师事务所。你们可以跟我一起去。”李警察问:“律师事务所在哪个区?”冯正虎告诉:“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在徐汇区。今天我已与杨绍刚律师约好签委托书。”他马上汇报,国保警察陆巍峰手机电话指令:不准冯正虎去见律师,传唤冯正虎。

过一会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到达,李警察拿出备用的空白传唤证,填一下交给冯正虎,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2号,案由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冯正虎被关押在派出所的置留室,从上午9点45分到下午4点40分。释放前,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389)来做询问笔录。警察问:“今天怎么被传唤到这里?”冯正虎答:“上午九点多出门被李警察拦住,不准我去见律师,后来就被传唤了。”笔录很简单,警察打印出来请冯正虎签字,冯正虎拒绝签字。

冯正虎同意在传唤证上签字,填上离开派出所的时间下午4点40分,警察告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冯正虎独自离开五角场派出所,乘地铁去商城逛一圈,笃悠悠地在饭店里吃晚饭,回到家已八点多。

自由是短暂的,冯正虎一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就像回到监狱里,又要失去人身自由,这帮守在冯正虎家门口的四位便衣警察及国保警察雇佣的六位保安人员只听命于国保警察陆巍峰的指令,在此地法律无效。

12月13日(周三)、12月14日(周四)、12月15日(周五)、12月16日(周六)、12月17日(周日),12月18日(周一)、12月19日(周二)、12月20日(周三)、12月21日(周四)、12月22日(周五)、12月23日(周六)、12月24日(周日),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违法警察张云海、葛奇、谢金辉、李正带着国保警察长期雇佣的杨浦区保安公司的六名保安人员,接受国保警察陆巍峰的手机指令,24小时轮班监管冯正虎。

期间,杨绍刚律师、崔福芳、徐佩玲、徐秦、小叶、浦东失地农民老杨等朋友登门探望,并见证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

12月19日下午,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杨绍刚律师亲自去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立案庭,代理冯正虎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警察变相拘留冯正虎的违法行为,在立案庭坐台受理行政案件的行政庭汪法官当场接收杨律师提交的起诉状及其证据材料。

2017年12月25日下午2点半,冯正虎出门,受到身穿便服的违法警察葛奇阻挡,他说:“今天不可以出门。”冯正虎说:“我去附近的杨浦检察院接待室送材料,你可以陪同我去。”葛警察向国保警察陆巍峰汇报后,得到指令:不准冯正虎去检察院,冯正虎坚持要去,就传唤到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不服,坚持要去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

葛警察从小区门卫室的抽屉里取出预备的空白传唤证,填上编号【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3号】,编造一个违法名称:违反社会公共秩序。有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的传唤证,就可以调配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来接我们,冯正虎再一次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冯正虎天天被非法限制在家里,不与社会交往,哪来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变相拘留仅是为了张扬一下警察权力的任性。关押到晚上7点40分释放,警车送冯正虎回家。

一个公民依法去检察院提交材料,也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个社会还有章法吗?真的乱套了,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警治国,警察想怎么抓人就怎么抓人,传唤证成了拘留证。而且,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离冯正虎的家仅有十分钟不到的路程,有一位警察与两位保安的“贴身守护”,再加上沿街天网监视,难道还怕冯正虎逃跑吗?其实,冯正虎根本不想逃离“黑监狱”,愿承受国保警察的折腾。

冯正虎被传唤去五角场派出所,至少在表面上还有一点合法的程序,遇到一些穿制服的警察,他们都是在认真工作,对法律有点敬畏,心里明白好坏,不会刻意折磨冯正虎,传唤时限一到就释放冯正虎,还冯正虎的自由。五角场派出所变成冯正虎的拘留所。

但冯正虎回家后,时光倒流,又回到文化大革命的年代,无法无天,“红卫兵小将”可以随意非法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四个不穿制服的违法警察及六个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他们听命于国保警察陆巍峰,命令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平时无事可做,玩玩手机,晒晒太阳。只要有陆巍峰的口头命令,就开始扑向冯正虎撕咬,把冯正虎居住的小区当作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的“黑监狱”。

现在,某领导对冯正虎不满意,国保警察陆巍峰等人的表现机会来了,好好折腾冯正虎吧。冯正虎为了十一个人的吃饭就业问题,也该忍受一下。

在传唤期间,冯正虎听到一句警察的善意劝告:“你寄给习近平也算了,怎么还要寄给李强?”是的,寄给习近平没有关系,天高皇帝远,习近平管不了上海的事。李强是新任的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是来管上海的事。冯正虎写信给李强,并寄上四大本文集,是反映上海司法的不公正,批评上海。他能收到吗?不知李强书记喜欢听歌功颂德,还是能兼听批评的声音?那些在位的上海旧领导对冯正虎编著的文集肯定很不高兴,冯正虎早就被妖魔化,被打压也已习以为常。

无论是连续传唤抄家,还是判刑坐牢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式的折磨,冯正虎总是逆来顺受,不忘初心,力尽知识分子的本分,为民代言,行走中道,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若某领导不舒心,国保警察对冯正虎的折腾还会持续下去。面对迫害与委屈,冯正虎的处世之道: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该忍则忍,忍无可忍,舍命相搏,活得爽快,死的光荣。

冯正虎

2017年12月25日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手机(微信):13524687100
E-mail: fzh999net@gmail.com
博客 https://fengzhenghu.net

附件:

1、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证据保全清单》
证据保全清单-1-20171122
证据保全清单-2-20171122

2、11月27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0-20170227_105027
3、11月29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1-20171129

4、12月2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2-20171202

5、12月4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3-20171204
6、12月6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4-20171206

7、12月12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5-20171212

8、12月25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6-20171225

注: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的传唤没有传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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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第10次被变相拘留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7%ac%ac10%e6%ac%a1%e8%a2%ab%e5%8f%98%e7%9b%b8%e6%8b%98%e7%95%99-%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e6%b3%95%e9%99%90%e5%88%b6%e4%ba%ba/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7%ac%ac10%e6%ac%a1%e8%a2%ab%e5%8f%98%e7%9b%b8%e6%8b%98%e7%95%99-%e5%86%af%e6%ad%a3%e8%99%8e%e8%a2%ab%e9%9d%9e%e6%b3%95%e9%99%90%e5%88%b6%e4%ba%ba/#respond Mon, 25 Dec 2017 16:06:25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693 ——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第34天的日记

2017年12月25日下午2点半,冯正虎出门,受到身穿便服的违法警察葛奇阻挡,他说:“今天不可以出门。”冯正虎说:“我去附近的杨浦检察院接待室送材料,你可以陪同我去。”葛警察向国保警察陆巍峰汇报后,得到指令:不准冯正虎去检察院,冯正虎坚持要去,就传唤到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不服,坚持要去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

葛警察从小区门卫室的抽屉里取出预备的空白传唤证,填上编号【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3号】,编造一个违法名称: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的传唤证,就可以调配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来接我们,我再一次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冯正虎天天被非法限制在家里,不与社会交往,哪来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变相拘留仅是为了张扬一下警察权力的任性。关押到晚上7点40分释放,警车送冯正虎回家。

一个公民依法去检察院提交材料,也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个社会还有章法吗?真的乱套了,不是依法治国,而是警察治国,警察想怎么抓人就怎么抓人,传唤证成了拘留证。而且,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离冯正虎的家仅有十分钟不到的路程,有一位警察与两位保安的“贴身守护”,再加上沿街天网监视,难道还怕冯正虎逃跑吗?其实,冯正虎根本不想逃离“黑监狱”,愿承受国保警察的折腾。

2017年12月25日

附图:冯正虎的传唤证(12月25日的变相拘留证

CH46-2017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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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致谢网友的关爱与声援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8%87%b4%e8%b0%a2%e7%bd%91%e5%8f%8b%e7%9a%84%e5%85%b3%e7%88%b1%e4%b8%8e%e5%a3%b0%e6%8f%b4/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8%87%b4%e8%b0%a2%e7%bd%91%e5%8f%8b%e7%9a%84%e5%85%b3%e7%88%b1%e4%b8%8e%e5%a3%b0%e6%8f%b4/#respond Sun, 03 Dec 2017 14:32:00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649

谢谢,冯正虎被连续传唤、抄家的打压期间得到众多海内外网友的关爱与声援,还有海外媒体的关注。

冯正虎从2017年11月22日起至今(12月3日)仍被限制人身自由,家门口有十人(四位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六位国保警察雇佣的保安人员)严格看守,24小时轮班。期间,6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关押,连续传唤就是变相拘留,还被抄家,扣押的物品有: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手机2部、上网的路由器1台、《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其具体案由如下。

最近,冯正虎连续公开他的新作:《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这四本文集是A4版,合计1015页。书中汇集了冯正虎关于捍卫公民诉权与平反冤假错案方面的文章、诉状及调查报告,并揭露上海法院207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172个不服法院裁判的冤假错案,合计379个司法不公正的案例,直接点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立案庭庭长张铮。这些书均已邮送习近平、丁薛祥、郭声琨、李强、周强等领导同志。

这些文集的公开出版顺应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也是供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参考,了解上海司法不公正的一面。当然,冯正虎又一次得罪了上海的一些旧领导,受苦也就在所难免。十年来的彼此斗争也有规律,冯正虎让领导不愉快,领导的部下肯定要让冯正虎受苦,就像小孩打架一样,你一拳我一脚,限制人身自由、传唤抄家已是一些常规套路。冯正虎得罪权贵,就该心甘情愿地忍受报复。

在传唤期间,冯正虎听到一句警察的善意劝告:“你寄给习近平也算了,怎么还要寄给李强?”是的,寄给习近平没有关系,天高皇帝远,习近平管不了上海的事。李强是新任的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是来管上海的。冯正虎写信给李强,并寄上四大本文集,是反映上海司法的不公正,批评上海。他能收到吗?不知李强书记喜欢听歌功颂德,还是能兼听批评的声音?那些在位的上海旧领导对冯正虎编著的文集肯定很不高兴,冯正虎早就被妖魔化,被打压也已习以为常。

无论是连续传唤抄家,还是判刑坐牢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式的折磨,冯正虎总是逆来顺受,不忘初心,力尽知识分子的本分,为民代言,行走中道,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若某领导不舒心,警察对冯正虎的折腾不会消停。面对打压与委屈,冯正虎的处世之道: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该忍则忍,忍无可忍,舍命相搏,活得爽快,死的光荣。

冯正虎

2017年12月3日

附件:

1、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证据保全清单》
证据保全清单-1-20171122

2、11月29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1-20171129

3、12月2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2-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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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张刑事传唤证与日本人来访、签名 https://fengzhenghu.net/%e7%ac%ac43%e5%bc%a0%e5%88%91%e4%ba%8b%e4%bc%a0%e5%94%a4%e8%af%81%e4%b8%8e%e6%97%a5%e6%9c%ac%e4%ba%ba%e6%9d%a5%e8%ae%bf%e3%80%81%e7%ad%be%e5%90%8d/ https://fengzhenghu.net/%e7%ac%ac43%e5%bc%a0%e5%88%91%e4%ba%8b%e4%bc%a0%e5%94%a4%e8%af%81%e4%b8%8e%e6%97%a5%e6%9c%ac%e4%ba%ba%e6%9d%a5%e8%ae%bf%e3%80%81%e7%ad%be%e5%90%8d/#respond Fri, 30 Jun 2017 14:17:31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618

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许,一阵门铃声,打开门一看,杨浦公安局刑警卞昕、管春华又来登门传唤,冯正虎与他们已近一年未见,第42张刑事传唤证的日期是2016年7月8日。

所谓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案件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刑事假案。2012年5月为了掩盖长期非法拘禁冯正虎的罪恶,炮制了这起假案,用一个极其简单而荒唐的案由频繁折磨冯正虎,威胁冯正虎的家人,企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

折腾五年多,43次刑事传唤,其中23张传唤通知书是适用法律错误,抄家扣押与本案无关的私人财物,连续6次(每次半年)冻结了冯正虎2个支付宝账号、8个银行账号。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一本电子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致使主编冯正虎遭受三年冤狱及10万元罚金。冯正虎不服枉法裁判,但尊重法律,按照法院的缴款约定,每月如数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终止了“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这个荒唐的刑事假案。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冯正虎已经依法向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及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也接收了冯正虎提出的控告。而且,2016年7月冯正虎用邮局汇款方式主动向法院一次性缴清罚款余额(73600元),但法院拒收退款,冯正虎再次汇款,往来三次持续九个月,可谓世界奇观,冯正虎是中国执行法院判决的最好模范。法院不愿与公安同流合污,与制造假案者撇清关系。

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这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法律认定,承办该刑事假案的刑警卞昕、管春华及幕后指使人已涉嫌违法犯罪。

无知无畏,胆大妄为。法律对这些警察来说算个屁,领导的话是圣旨。今天,不知哪位领导,又把他们当枪使,让他们出具第43张刑事传唤证:兹传唤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正虎于2017年6月29日10时到五角场派出所接收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这些真正涉嫌违法犯罪的警察,有权就可以任性,拿一张传唤证,就可以强制传唤一个明知无犯罪事实的公民。这是依法治国吗?十足的以警治国,法律被践踏得毫无尊严。冯正虎当然坚决反对,不服从传唤,告知警察:除非你们拿手铐来,把我强制传唤到派出所,否则绝不配合你们的违法行为。

双方僵持许久,最后在冯正虎居住小区看门的五角场派出所警察严泓峻拿来一副手铐将冯正虎双手拷上,并押上警车。此时,严泓峻已违法,他执法时衣着便服、没有任何警察执法的标识、又不是该案的承办人,没有拘传证,就对冯正虎使用手铐强制其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这个拘传行为是违法的。这位警察是派出所里的闲人,连行政传唤与刑事传唤都搞不清楚,就在一边起哄添乱。

让冯正虎戴上手铐,是警察违法犯罪的记录,是警察张扬有权任性的罪恶;是冯正虎不服从违法传唤的记录,是冯正虎坚守法律与做人尊严的荣耀。冯正虎真愿意高举戴着手铐的双手从小区一直走到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不觉得羞耻,这是国家的耻辱。互联网时代的民众不再愚昧,个个心知肚明,谁是罪犯?谁是英雄?

到了派出所,冯正虎与卞昕、管春华聊天聊地,就是不聊这个假案,简单明了的情况不需要反复聊43次。彼此清楚,谁又要利用这个假案的传唤来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不让冯正虎与他人见面或报复一下?但这个做法伤害了冯正虎,同时也伤害这两位刑警,让他们在不久的将来被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做牺牲品。

今天中午11:30,有一位日本人约定来冯正虎处拜访并一起就餐。冯正虎不认识这位日本女子,是前天她的来电告诉:她在冯正虎成田机场抗争回国时曾探望过,现在顺道想去拜访冯正虎。冯正虎对曾经在成田机场时期给予帮助或鼓励的任何人特别亲切与感恩,欢迎她的来访。冯正虎的手机、电话都是被监听的,谈话不保密,有关部门不喜欢冯正虎与谁见面一定有办法阻挠。

不过一件小事又让谁搞得那么复杂。冯正虎至今还搞不清楚他要见的日本人是谁?见面不见面都不重要,现在不见将来见都随意。国保部门若不放心,可以打一个电话“友情提醒”,或许冯正虎也会暂时放弃约会。何必大动干戈,又来一个违法的刑事传唤。或许,要见冯正虎的日本人有点背景,来头大,不敢碰,只好欺负一介草民冯正虎。或许是,国保圈子里有人捣乱,见冯正虎最近太平不顺眼,唯恐天下不乱。

中午,冯正虎在派出所享受免费午餐。午休时间一过,冯正虎催促承办警察上班,隔着询问室的铁门高呼找人,拍打铁窗门,不锈钢制作的空心铁窗门发出来的声音非常响亮。承办警察在楼上,不来面对冯正虎,冯正虎就不断高呼拍打,让派出所里人人皆知。警察不把派出所当一回事,随意关押人,冯正虎何必太认真,是游戏,大家一起玩。

承办警察不来面对冯正虎,是在找人要对今天传唤冯正虎的事予以负责。直至下午16:00多,卞昕、管春华与市公安局老高一起下楼,请冯正虎出询问室在派出所食堂里谈话。老高说,他不清楚今天的传唤,听到这个事,就赶来处理。冯正虎要求他调查一下,谁又在瞎搞?用这个假案的传唤方式伤害冯正虎,也伤害卞昕、管春华。老高答应去查一下。

老高问冯正虎:你为什么参与关于刘晓波的签名?冯正虎解释道:“刘晓波已经到了肝癌晚期,呼吁让他自由,出国治疗,若这样的呼吁签名,我都不签,那我不是人了,没有一点道义感,以后我出事谁来为我呼吁。不过,我仅此呼呼签名而已,其他什么事也无能力做。”

冯正虎与老高谈了一会儿,都是与本案无关的话题。若在询问室里,冯正虎肯定不与老高谈话,只要用“与本案无关”一句话回绝。下午16:30许,传唤结束,冯正虎在传唤证的离开时间上签名,但不按手印。管春华问:“是否做一个笔录?”冯正虎回答:“你说有必要吗?都是假的,何必认真。你们回去,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反正你们的领导也知道是假的。”

卞昕、管春华开车送冯正虎回家。

冯正虎

2017年6月30日

图、冯正虎的第43张刑事传唤证(沪公杨刑传唤字【2017】00629号

XC43-2016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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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徐佩玲被传唤与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3%80%81%e5%be%90%e4%bd%a9%e7%8e%b2%e8%a2%ab%e4%bc%a0%e5%94%a4%e4%b8%8e%e4%b8%8a%e6%b5%b7%e5%85%ac%e6%b0%91%e7%ac%ac26%e6%ac%a1%e9%9b%86%e8%ae%bf/ https://fengzhenghu.net/%e5%86%af%e6%ad%a3%e8%99%8e%e3%80%81%e5%be%90%e4%bd%a9%e7%8e%b2%e8%a2%ab%e4%bc%a0%e5%94%a4%e4%b8%8e%e4%b8%8a%e6%b5%b7%e5%85%ac%e6%b0%91%e7%ac%ac26%e6%ac%a1%e9%9b%86%e8%ae%bf/#respond Tue, 10 Jan 2017 15:54:38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573

1月9日(周一)是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人大、高院的活动日。上午9点许,冯正虎走出小区大门,受到三位警察的阻扰,警号038360、040050与一位便衣警察,他们出具一张传唤证,没有编号,上面写着“冯正虎涉嫌破坏选举秩序”。冯正虎笑着对他们说:“哪来的选举,这么没完没了,瞎编也要稍微像一点。”他们也笑了。我随他们上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接受“询问”。

老规矩,上午冯正虎被扔在询问室里闲坐,中午享受一顿免费午餐,下午做个笔录,走完合法的程序,在警察设定的时间里释放。警察利用手中的权力,常常以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下午1点不到,派出所民警庞黎斌(警号0392921)说领导要他来做笔录。冯正虎问他:“你还来问选举的事吗?”他说:“选举的事,不管了。”冯正虎告诉他:“你们出具什么传唤证,我都跟来了,表达对法律的尊重,但是对警察滥用职权的行为是不服的。从现在起,我不会配合你们做笔录,对你做笔录不回答、不认可、不签名。”

庞说:“我不管选举的事。领导想知道微信上有个每月一次集访的通知怎么一回事?是谁发的?”冯回答:“既然你们领导想了解一些情况,我可以告诉,但不做笔录。我说我的,你写你的,我也管不了。你问我微信谁发的,你不必问我,我也不会回答,请国保查一下都知道,我们的微信都是公开的。发通知不违法,内容是真实的,因为过去每隔二周的周一搞一次集访活动,从今年起减少了,改为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二个周一举行,节假日延期。”

庞问:“你们每次活动都发通知吗?”

冯答:“不是的,一般不发通知。这个活动的日子是固定的,是周一,不是周三,与访民的周三聚集在上海市信访办的信访活动不同,是一部分信奉法律的公民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的法治活动。刚开始,每周一次,三个月后,隔周一次,今年开始,每月一次。”

庞说:“这个活动是谁带头的?”

冯说:“是我。材料上都清清楚楚,都是我第一个签名的。这个活动不是今天刚开始,已经52次了,不包括今天的。”

庞说:“冯老师呀,你怎么可以说是你呢。我可头大了。我是管你们小区的民警,与你有关系的。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原来这个活动已这么久,不是刚刚发通知的。”

冯说:“与你无关。我们的活动没有在你的辖区内进行,你是不知道的。你没有提出要了解这些方面的情况,我也没有告诉你。现在你的领导需要了解这些情况,我都可以告诉你,你们警察多了解一些事情的全貌与法律就好了,或许上次选举时拘留她们的事也不会发生。

我们的集访活动市里很清楚,每次的情况都在网上公开,并且书面向人大常委会、上海高院汇报,有专门的接待人员接谈。我们集访人员守法讲秩序,穿马路走横道线。市公安保护正常的集访活动,52次都没有受到干扰。我们的情况,你们派出所不一定了解,但国保应当清楚。”

庞问:“你们每次有多少人去?为什么都会一起去?”

冯答:“我记不起每次具体有多少人,但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就知道,我们每次都有参加人的签名登记,还留下手机号码,这个签名单每次都提交给人大常委会接待室负责人费老师、高院接待室包法官。我们都是为了保卫立案登记制、监督法官去的。我先向你问一个问题,可以吗?”

庞说:“可以的。”

冯问:“小偷没有偷你的东西,你为什么要去抓小偷?”

庞答:“当然要抓小偷,我的职责。”

冯问:“若法律没有规定小偷是违法的,你可以抓他吗?”

庞警官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冯说:“法律上已确定小偷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人人都可以去抓。如果谁做了法律上禁止的事,人人可以监管他。这些集访的人都去监督违法的法官。现在已实施立案登记制,拒收诉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等行为都已定性为违法违纪,法官违法违纪了,我们就去追究他的责任,这个活动就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而来的。”

庞问:“冯老师,立案登记制是什么?这些规定都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我怎么都不清楚,你可以说说。”

冯说:“这些都与你要了解的我们这个活动有关,我可以简单谈一下。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中就有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从顶层设计开始,接着修改了《行政诉讼法》、,又出台了我刚才讲的最高院规定。

从2015年5月1日起,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情形属违法违纪行为,法官非法侵犯当事人的诉权,如同小偷强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人人可以监督。

我们就是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十三条第一款,33人实名控告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的违法违纪,根据规定十三条第二款要求高院依法回复投诉结果,并依法走访人大,督促人大监督法院,保卫立案登记制。我们了解中国国情,所以慢慢来,一次又一次地去集访督促。”

庞警官一边问一边听一边在电脑上写他的笔录,他手上有一张写着字的纸,或许是他的询问提纲吧。他写完打印出,请冯正虎过目签字,冯正虎拒绝签字。而且,也拒绝过目。他写的笔录冯正虎无关,冯正虎也不在乎他是否记下冯正虎的所有讲话,他愿意怎样编就怎样编。

冯正虎告诉他:“我拒绝做笔录,仅是对你们警察滥用传唤权力的抗议。今后,我都会这样不合作,你们警察可以有权任性,以传唤的方式变相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可以对警察的笔录不回答不认可不签名,事后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或控告。”

庞警官拿着冯正虎未过目未签名的笔录去向领导交差了。下午3点许,一位警察来询问室索取冯正虎的二部手机,要去检查。其实,没有检查的必要,问问国保警察一切都清楚,冯正虎信服他们的监控能力,手机、微信、邮箱等等一切都在监控下,家里的后门前窗都被高清探头罩着,还有什么秘密可藏,一切公开为好。

下午5点钟,庞警官拿着冯正虎的两部手机来到询问室,通知冯正虎:可以回家了。询问室的保安归还冯正虎的所有扣押物品。今天冯正虎从上午9点半关押到下午5点05分,冯正虎笑着对庞警官说:“今天多关了半小时,违法了,请你们陆所长发个红包补偿一下。”庞警官请一位警察驾驶警车送冯正虎回家。

回家后,听说徐佩玲上午参加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人大的活动,下午1点钟左右去上海高院走到西藏路时,被等候在那里的湖南路派出所警察叫上警车,被传唤到派出所,拘押到下午6点钟释放。期间,警察也询问她转发通知及集访人大、高院的事,还吓唬她已经预定了组织罪与扰乱公园秩序罪。湖南路派出所警察还是点同情心,抓人也要预告一下,有些警察是抓人不眨眼的,想抓谁就给谁一顶“违法犯罪”的帽子。

什么是组织罪? 顾名思义组织社会团体违法犯罪叫组织罪。什么是扰乱公园秩序罪?还没有这个罪名,是在公园内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吧。我们的集访有违法犯罪行为吗?没有。有序守法,循规蹈矩,顺利进行54次,督促司法公正,推进上海法治进步。如果依法集访是组织罪,在公园里拍一张集体照是扰乱公园秩序罪,那么犯罪也太容易,监狱里真的要人满为患了,外面太危险,还是躲在监狱里安全。

谁说我们依法集访是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污蔑上海的大好形势,虽然上海的司法有问题,但上海领导有气度,愿意接受公民监督,上海民众也是有觉悟的,54次集访活动都是依法有理地向人大、高院反映问题,平稳进行,而且双方沟通很好,集访的次数也愈来愈少。若说我们的依法集访是违法犯罪的,也是对上海公安的抹黑,难道上海公安长期以来在纵容违法犯罪吗?这不是今天第一次,已是五十几次。

个别警察的歪点子,瞎编一些罪名,抓一些人,这很容易,抓人是警察的特权,但有用吗?领导会满意吗?只会添麻烦,扰乱稳定的社会秩序,制造混乱。抓了冯正虎,抓了徐佩玲,再抓其他一些信奉法律的人,能解决社会问题吗?能压服人心吗?什么也改变不了,唯有让这些集访民众失去走法治道路的最后一点希望,从“信法不信访”退回到“信访不信法”的道路,甚至采取非正常上访的极端手段。

今天冯正虎被抓了一天,徐佩玲也被抓了半天,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法官的活动照样进行,上午114人集访人大,下午100人集访高院。没有冯正虎,没有徐佩玲,这个活动也举办得很好,这不是个别人的事,是大家的事,这些集访民众自愿履行公民监督的责任,监督人大、法院,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推行的依法治国方针,捍卫法律,督促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权利。

冯正虎

2017年1月10日

图一、冯正虎的传唤证(2017年1月9日)

CH38-20170109

图二、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1月9日上午)

20170109-1-集访人大-26

图三、上海公民第26次集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1月9日下午)

20170109-2-集访高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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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破坏选举秩序? https://fengzhenghu.net/%e8%b0%81%e5%9c%a8%e7%a0%b4%e5%9d%8f%e9%80%89%e4%b8%be%e7%a7%a9%e5%ba%8f%ef%bc%9f-%e5%86%af%e6%ad%a3%e8%99%8e%e5%8f%88%e8%a2%ab%e4%bc%a0%e5%94%a4/ https://fengzhenghu.net/%e8%b0%81%e5%9c%a8%e7%a0%b4%e5%9d%8f%e9%80%89%e4%b8%be%e7%a7%a9%e5%ba%8f%ef%bc%9f-%e5%86%af%e6%ad%a3%e8%99%8e%e5%8f%88%e8%a2%ab%e4%bc%a0%e5%94%a4/#respond Mon, 26 Dec 2016 21:48:26 +0000 https://fengzhenghu.net/?p=3564

今天(12月25日)冯正虎又获得一张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传唤证(沪公(杨)行传字[2016]122502号),从上午10:03押进五角场派出所,晚上18:03释放,整整八个小时,没有什么可以询问,冯正虎拒绝配合做假笔录,当场谴责警察以传唤方式变相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冯正虎所谓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案由是:2016年11月14日下午16:00许,参加竞选杨浦区人大代表的参选人冯正虎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依法向选民发放一张宣传单《冯正虎向选民拜票》,遭到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公室大刘等人的非法阻止,他们违法妨害冯正虎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谁在破坏选举秩序?事实简单明了,但上海公安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却在颠倒是非,违法行政。当日110警察赶到,真正破坏选举秩序的人没有接受调查盘问,反而是受到妨害的冯正虎被带到派出所询问室接受24个小时的继续盘问,整夜坐躺在椅子上受冷折磨。还扣押冯正虎一台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部手机,检查一个月,现已返还。

11月18日上午,冯正虎在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案件受理室,实名举报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公室刘姓工作人员及他人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但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违法不受理,值班长(警号:040164)告知冯正虎:“领导说的,关于破坏选举的案件,个人举报不受理。”五角场派出所警察是听领导的,不是听法律的。

现在,领导要求警察反过来做,把受害人当做违法嫌疑人来做,警察也就乱来了。昨天(12月24日)出具一张传唤证,以上述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案由,扣押冯正虎七小时,今天又出具一张传唤证,同样以上述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案由,扣押冯正虎八小时。

这么一个三言两语的简单案件,11月14日询问24小时不够,还需要询问二次7小时、8小时,这个案件的承办警察都是临时拉来的,好像五角场派出所的警察闲得发慌,都要来玩一把。11月14日做笔录的承办警察换了两拨;12月24日做笔录的承办警察又是新人,警号039275、040164;12月25日做笔录的承办警察又换了,警号040179、040413,他们都搞不清自己在办什么案件,是非不清,法律不懂。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陆骏敏所长,请您遵守宪法法律,有权不要太任性,不要滥用五角场派出所的传唤证与警力,要爱惜您的部下(警察),您伤害冯正虎,也会伤害贵所的警察,伤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最后伤害您自己。

冯正虎

2016年12月25日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手机:13524687100

邮箱:fzh999net@gmail.com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96号

电话:(021)55054112; (021)22171120

图一、冯正虎的传唤证(沪公(杨)行传字[2016]122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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